在殺警案中看到出賣靈魂的工作

為當事人的利益辯護及幫助 是一回事,也是律師的職責
但是,說出"誤會一場"的這種話,可又是另一回事


都打死人了,還誤會一場勒!

真是敢講!





chufon wrote:

你說的也沒錯啊,長期以來部分警察利用公權力為黑社會服務,也是一樣的意思
這位警察是否圍事?大家心照不宣。但是殺警察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恕刪)


新聞都說刑警傷是多重多慘,引發事件的關鍵一腳卻鮮少提起...

台灣以往殺警案也不是沒有不用太誇大,今天如果警察依法值勤按照流程通報被打死,因公撫卹絕對無話可說,偏偏此案疑點太多,很難讓人完全站在警察這邊

回主題律師拿錢辦事剛好而已,不然花錢請律師幹嘛?這跟道德無關
不錯人家出賣靈魂還比大多數的人值錢,
我的靈魂想出賣還沒有人要買吔,
時代不一樣了....
chufon wrote:
這位警察是否圍事?大家心照不宣。但是殺警察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黑社會鬥毆又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脫下制服 一秒鐘變黑社會... 到底屁孩K的是警察? 還是混混?

K警察 跟 K混混... 層次一樣嗎?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古美門說
勝者才是正義
至於真相
我們不是神 誰知道
說李律師出賣靈魂我覺得說的太過了。

如果要教唆殺警察,
我會私下找得力的小弟小心處理,
最好看起來像是意外。

像新聞事件這樣找了50個人,
在夜店門口,女生高喊就是他...
我的確認為是誤會造成擦槍走火的遺憾。

台灣現在黑幫勢力應該沒有哪家大到,
敢在鬧區夜店門口公開處決警察的。

Ares Wang wrote:

他必須以當事人的利益為優先,這本來就是律師應該做的事,他們不是法官、不是警察,

無法逮捕、不能判罪,他們是在行使當事人的法律權益

與其要以偏概全說律師有問題,不如說我國法律本身存在太多漏洞,

這世界是有不少不法律師沒錯,他們也的確沒良心,這些人被罵也是活該,

但直指這是出賣良心的工作,合理嗎?


律師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利益(或法律上的權利)
無論當事人是什麼樣的人,都必須盡他的工作上義務
他們是在行使當事人的法律權益,也是站在當事人這一邊
良心?不能當飯吃唷~
你想說的東西,有點社會歷練的都知道
改善方法有,但掌握權力的人不會想做拉
因為權力放出去就沒有油水可撈拉
搞個陪審團很難嗎?
開庭前名單絕對保密
組成份子就是30歲以上一般公民
很難嗎?
恐龍法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了
誤會一場

那就來個 誤會一場關到死



誤會 我還六會
你說的沒錯,但我的意思不是跟你差不多嗎?

"良心?不能當飯吃唷~"這句應該是講給持相反意見的人聽才對

a88073111 wrote:
律師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利益(或法律上的權利)
無論當事人是什麼樣的人,都必須盡他的工作上義務
他們是在行使當事人的法律權益,也是站在當事人這一邊
良心?不能當飯吃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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