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fon wrote:你說的也沒錯啊,長期以來部分警察利用公權力為黑社會服務,也是一樣的意思這位警察是否圍事?大家心照不宣。但是殺警察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恕刪) 新聞都說刑警傷是多重多慘,引發事件的關鍵一腳卻鮮少提起...台灣以往殺警案也不是沒有不用太誇大,今天如果警察依法值勤按照流程通報被打死,因公撫卹絕對無話可說,偏偏此案疑點太多,很難讓人完全站在警察這邊回主題律師拿錢辦事剛好而已,不然花錢請律師幹嘛?這跟道德無關
chufon wrote:這位警察是否圍事?大家心照不宣。但是殺警察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黑社會鬥毆又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脫下制服 一秒鐘變黑社會... 到底屁孩K的是警察? 還是混混?K警察 跟 K混混... 層次一樣嗎?
說李律師出賣靈魂我覺得說的太過了。如果要教唆殺警察,我會私下找得力的小弟小心處理,最好看起來像是意外。像新聞事件這樣找了50個人,在夜店門口,女生高喊就是他...我的確認為是誤會造成擦槍走火的遺憾。台灣現在黑幫勢力應該沒有哪家大到,敢在鬧區夜店門口公開處決警察的。
Ares Wang wrote:他必須以當事人的利益為優先,這本來就是律師應該做的事,他們不是法官、不是警察,無法逮捕、不能判罪,他們是在行使當事人的法律權益與其要以偏概全說律師有問題,不如說我國法律本身存在太多漏洞,這世界是有不少不法律師沒錯,他們也的確沒良心,這些人被罵也是活該,但直指這是出賣良心的工作,合理嗎? 律師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利益(或法律上的權利)無論當事人是什麼樣的人,都必須盡他的工作上義務他們是在行使當事人的法律權益,也是站在當事人這一邊良心?不能當飯吃唷~
你想說的東西,有點社會歷練的都知道改善方法有,但掌握權力的人不會想做拉因為權力放出去就沒有油水可撈拉搞個陪審團很難嗎?開庭前名單絕對保密組成份子就是30歲以上一般公民很難嗎?恐龍法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了
你說的沒錯,但我的意思不是跟你差不多嗎?"良心?不能當飯吃唷~"這句應該是講給持相反意見的人聽才對a88073111 wrote:律師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利益(或法律上的權利)無論當事人是什麼樣的人,都必須盡他的工作上義務他們是在行使當事人的法律權益,也是站在當事人這一邊良心?不能當飯吃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