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遺族半月退撫慰金真會在106年取消嗎?

0瑩月0 wrote:
現在60幾歲的軍公教...(恕刪)


我那句提到老兵

沒有
empirepenguin wrote:
我那句提到老兵沒有...(恕刪)



其實,配偶還要有年滿 55歲的要件,

如果年輕且願意等到年滿 55歲與不得再婚,我想這樣的妹妹是應該得到這份保障的.


01、年滿五十五歲或因身心障礙而無工作能力之配偶,給與終身。但以其婚姻關係,於退休人員退休生效時已存續二年以上,且未再婚者為限

02、未成年子女給與至成年為止。

03、已成年因身心障礙而無謀生能力之子女及父母給與終身。

未滿五十五歲而不得依前項第一款領受終身月撫慰金之配偶,得自年滿五十五歲之
日起
,支領終身月撫慰金。



制度看來立意良善!
empirepenguin wrote:
我那句提到老兵
沒有


被打臉了就不用再玩文字遊戲了!

你講老杯杯取嫩妻,正常有大腦的都會聯想老兵~

40幾年次的軍公教,幾乎都嘛有正常家庭~~~


0瑩月0 wrote:
被打臉了就不用再玩...(恕刪)


我也是聯想榮民老兵,畢竟新聞有報也是這一族群.
公務員都嘛年紀輕輕就娶嫁了,不過愛凹也是鄉民本質.

AlgerChen wrote:
我也是聯想榮民老兵...(恕刪)


同感
無恥的本丸又來了~還是一樣那麼噁心,比以前更玻璃XD
01、年滿五十五歲或因身心障礙而無工作能力之配偶,給與終身。但以其婚姻關係,於退休人員退休生效時已存續二年以上,且未再婚者為限。

看起來是很合理呀
年輕妹妹嫁給老杯杯,還要在老杯杯還沒退休前嫁,要退休兩年前就嫁過去
所以想說路邊找個榮民,然後為了錢所以嫁給他,這可不行咧
就算合乎上面的規定,退休兩年前就嫁過去
還要等到55歲才可以領
是有這麼笨的年輕妹妹嗎?
30歲嫁過去,等個10年老杯杯終於往生,還要不可以再婚
要守活寡15年後才可以領半薪
以為這半薪很多喔?
大概就是2-3萬元而已,頂多維持一個人基本的生活費
有這麼蠢的年輕妹妹,我看應該不多..
IU妹妹 wrote:
01、年滿五十五歲或...(恕刪)


55歲女
嫁80歲男

3年後男的去世

女的58歲
平均還能領25年

划算
empirepenguin wrote:
55歲女嫁80歲男3...(恕刪)

請問您有中文閱讀障礙嗎?

但以其婚姻關係,於退休人員退休生效時已存續二年以上,且未再婚者為限。

除非這位老先生做到78歲才退休

IU妹妹 wrote:
01、年滿五十五歲...(恕刪)


什麼樣的榮民生前全俸可以高達4-6萬,可以舉例看看嗎?
幾乎一堆都是全俸不到三萬的啦.
講到老榮民! 這個名詞在,15,20年前可是很熱門哦!

農保年金,也是因為老榮民有領錢,當時的在野黨認為農民也很辛苦也要比照~~~

然後兩黨為了選票,你加一千,它加三千,一直加~~~

現在那群老榮民,走了一大半了,剩下的也沒幾年領了,

老農年金,卻.......呵呵,你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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