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過斑馬線遭小巴輾過 爺孫雙亡]

怎麼防範也沒用,自己如何小心,遇到把馬路當自己家的、酒駕、毒駕…,一樣會被撞。
視線A柱死角是確實存在,

如果你轉彎的速度和行人行走的速度剛好配合

行人永遠都會被A柱所遮蔽

直到碰撞時才會出現

這個應該是汽車製造商的錯

行人通行本來就不應該左右轉

所以有陸橋和行人地下道

搞成現在這樣

是政策制定者和執政者的錯





左、右轉車的車流和行人交叉,不出人命才有鬼!


你硬要轉彎車禮讓行人


但是禮讓完,就已經變紅燈了!


每次都這樣,你覺得開車的人有幾個人有耐心繼續等?


改成行人通行時,不准車輛左、右轉



最正確解。


台灣人不是日本人 沒有耐心的。
行人走時就是只能行人走
車子左轉有左轉燈號
右轉有右轉燈號
直行有直行燈號
對人車來說等馬路時間變長
但安全性相對高
台灣人有洞就鑽(不管走路或開車騎車)
只有嚴格規定哪個燈號只有誰能走才能防範
一個燈號2方能走就有大問題

saredira wrote:
只有嚴格規定哪個燈號只有誰能走才能防範...(恕刪)

別忽略了台灣的交通觀念
~嚴格規定,隨便遵守~

Silkiller wrote:
塗銷斑馬線全面建設行...(恕刪)


早期台北市大型路口很多都有天橋或地下道
路口無斑馬線,有圍欄禁止行人穿越

後來因為無障礙空間的關係
路口全面畫設斑馬線並拆除圍欄
原本的天橋地下道就沒人要走,就逐年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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