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牛CEO wrote:(恕刪) 中文維基百科陳水扁家庭密帳案台北地院蔡守訓法官判陳水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2010年6月11日二審,鄧振球法官改判有期徒刑20年。2011年8月26日更一審,沈宜生法官改判陳水扁國務機要費無罪。司法爭議「大案併小案」,裁決不必羈押的周占春審判長中途遭撤換,改由蔡守訓接手審理。併案五天後,即由蔡守訓裁決羈押。[30]審判前持續羈押逾九個月,全程錄音監聽律師與被告之晤談,遭質疑為「押人取供」[31][32]。扁律表示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策動辜仲諒回台內情不單純,雙方有交換條件[33][34]。司法程序上的行政干預,導致馬英九的博士論文指導教授、法學專家孔傑榮數度撰文質疑審判的公正性。[35]不過孔傑榮也表示,扁及家人犯法,應該受到法律制裁,但司法程序必須公平,方能令人服氣。他說,扁如果提出「絕不逃亡」等保證,:法官應同意解除羈押,讓扁好好為自己辯護。孔傑榮說,關在看守所中準備應訴,「就像一隻手臂被綁在背後去與人格鬥,是很困難的。不過,馬英九隨後也公開澄清其對司法羈押的質疑[36]」除了台灣媒體關注的孔傑榮,多位海外熟悉台灣事務的重量級專家學者皆表達對台灣司法體系相當的憂慮,但未如孔傑榮一般直接對審判內容做評價[37]。
jjlin1101 wrote:因為有一位沒有原則的立法院長 跟立法院長有何關係?他禮貎上邀請幾位前總統參加國慶陳水扁理論應該上婉拒他仍是保外就醫的身份參加會違反中監的規定他無視規定大喇喇的出席還可以到處趴趴走及主持節目顯見病好了是時候回去服未服完的刑期這是法務部的責任或是要求他再去做醫學鑑定,到底現在適不適合回去坐牢這是法務部失職這案監察院可以介入,他們不踫,在野立委可以向監院陳情,求要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