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是真實的,但是恐懼是一種選擇。 wrote:
小三沒辦法解決對方的婚姻問題,但可能有助疏解外遇者在婚姻中的壓力。
但是,現在的通姦罪把矛頭對準小三,特別是單身的小三,
因為外遇對象如果已婚,會被小三的老公告通姦。
同一件行為,因為身分不同(已婚、未婚),受到不同待遇,這不是歧視單身?
你知道有些愛搞外遇的男人專找單身女性下手嗎?
而元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可以向小三要到錢。...(恕刪)
依據這說法,
單身的小三不該先想清楚,
以後扶正後,
是不是也會再演一次相同戲碼?
是否歧視,
不該先審視自身行為端正否?
原來紓解婚姻中的壓力,
是靠小三、小王....

愛搞外遇又專找單身女性下手的男性,
我倒覺得該化學去勢,
這已經是蓄意、惡意的行為,
不是嗎?
跟強姦犯的犯意有很大差異嗎?
至於可以跟小三要到錢?
想太多了吧?
媒體總是報導判決金額而已,
民事官司要拿到錢?
難呀!
起碼我個人付了全部訴訟該支付的費用,
賠償是一毛也沒拿到.......
危險是真實的,但是恐懼是一種選擇。 wrote:
小三沒辦法解決對方的婚姻問題,但可能有助疏解外遇者在婚姻中的壓力。
所以疏解壓力要靠外遇?天呀...哇哈哈...
本王還真無法理解,這種家庭有問題放著不解決,只會逃避,在外面搞婚外情.舒壓的人,有什麼好愛的?
不過這倒是印證妳之前說過的一件事,就是有些小三是被騙的,因為本王這一看下來,覺得小三還真的蠻蠢的...哇哈哈
危險是真實的,但是恐懼是一種選擇。 wrote:
但是,現在的通姦罪把矛頭對準小三,特別是單身的小三,
因為外遇對象如果已婚,會被小三的老公告通姦。
同一件行為,因為身分不同(已婚、未婚),受到不同待遇,這不是歧視單身?
你知道有些愛搞外遇的男人專找單身女性下手嗎?
而元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可以向小三要到錢。
那應該將通姦罪改為公訴罪,不得對任何一方撤銷告訴
危險是真實的,但是恐懼是一種選擇。 wrote:
你誤會了
我說的是新聞常報的
威脅要告通姦,叫單身女子拿錢解決。
聽說男的上到人妻也都是拿錢解決,幾十萬的。
之前有一件更扯到爆的
一個年輕女子被一個政客約在他家,
被下藥後性侵
元配回家撞見,
結果女的被告通姦,男的先被告後撤告,沒事。
現在要搞清楚男的是不是單身,
對存心要騙的,真的不容易啊!
本王有朋友,會要求對方去市公所調出戶籍謄本,檢查無婚姻記錄,才正式交往...哇哈哈...
這招是本王教她的,妳如果擔心的話,可以參考一下,對方如果真心想跟妳交往,去申請戶籍謄本是很快速的,比追女生還容易,本王自己就有3張
還有一點,最好是跟對方一起去申請,請他大聲告訴辦事人員說:"我要列出婚姻記錄"...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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