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gman: Revival wrote:蠻好笑的...能假...(恕刪) 政黨輪替了就會變有能有作為,民政府這些人會消失?如果他們説他們只是在cosplay呢?自由民主社會本來就要包容不同聲音,除非有具體犯罪行為或事實證據,不然你也拿他沒辦法。
這是百分百的叛國罪並不是政府包容力超強這是司法失能 司法昏庸三權分立也好 五權分立也行 就是要各司其職擺明司法無能才會讓這社會到處充斥怪異現象也導致立法品質低劣,最後行政者只依喜好而不依法執行政策卻沒有辦法稽核這個政府每個部門是否都有"正常"運作
oxxx wrote:這是百分百的叛國罪...(恕刪) 應該是刑法一百條的內亂罪第100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只是出來耍耍猴戲,還真的沒法對他們怎樣呢!真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