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KISS333 wrote:這個警察本來可以不用死的, 偏偏沒人出手相助...(恕刪) 這狀況是面對一個情緒失控的持刀者,後來是刀子插進警察肚子以後,所有人一擁而上才把他壓制。如果列車長、乘客第一時間出手相助,很可能刀子是插在列車長或乘客的肚子上,瘋漢再被其他人壓制,我覺得並不會比較好。看到瘋漢持刀,警察就應該拔槍、大聲喝斥制止了。瘋漢起身往警察撲的時候,就應該開槍。
邪惡小多 wrote:上法院總比蓋國旗好,遇到緊急情形,直接拉槍機兩次(退掉第一發空包彈,直接射擊)。 無奈的是現今變態的制度與風氣不會給你有國旗蓋的機會甚至還會附上法院刑事傳票與民事賠償執行命令入棺槍機拉兩次直接射擊真的是最佳回應
jht56789 wrote:我敢說我一定會上前協助路邊壓制與助攻我都幹過您呢?鍵盤敲敲手不酸心很酸吧~這是一個觀念的問題也是一個協助他人同時需要懂得自保的能力 怎麼不去做警察呢不要掩沒你的才能阿不然只在網路只出一張嘴這跟一般市井小民有什麼不同
IPKISS333 wrote:至少國外有陪審團,...(恕刪) 好幾多年看過一則新聞,在美國有一個小偷摸入民宅偷竊,很不幸被反鎖在屋內屋主外出好多天不在家,屋內沒食物可以吃,小偷餓了好多天沒辦法拿狗糧吃等屋主回家發現小偷報警,小偷反告屋主房內沒吃的只有狗糧可以吃,法官還真的判小偷勝訴美國是陪審團制度沒錯吧,美國一堆誇張的判例很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