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t56789 wrote:
當時嚇到閃躲到一旁...(恕刪)


老實說,民眾上前幫忙動到歹徒,可能會被歹徒反告,在國外有真實的實例

沒辦法,恐龍法官不只台灣有,國外一樣有
這個警察本來可以不用死的, 偏偏沒人出手相助. 畢竟這個瘋子不是館長, 手中也沒拿倚天劍/屠龍刀...等神兵利器

wrote:
民眾上前幫忙動到歹徒,可能會被歹徒反告


等弄死你再來告吧

傑洛米168 wrote:
老實說,民眾上前幫...(恕刪)


至少國外有陪審團, 國外法官都是社會歷練經歷豐富才能擔當. 台灣則是會考試, 口試時會唬爛就行了

wrote:
你們這些人站著說話不要疼,在那個當下最好你也會挺身而出


我敢說我一定會上前協助

路邊壓制與助攻我都幹過

您呢?

鍵盤敲敲手不酸心很酸吧~

這是一個觀念的問題

也是一個協助他人同時需要懂得自保的能力



IPKISS333 wrote:
這個警察本來可以不用死的, 偏偏沒人出手相助...(恕刪)

這狀況是面對一個情緒失控的持刀者,後來是刀子插進警察肚子以後,所有人一擁而上才把他壓制。
如果列車長、乘客第一時間出手相助,很可能刀子是插在列車長或乘客的肚子上,瘋漢再被其他人壓制,我覺得並不會比較好。

看到瘋漢持刀,警察就應該拔槍、大聲喝斥制止了。
瘋漢起身往警察撲的時候,就應該開槍。

wrote:
關乘客屁事


祝你平安


邪惡小多 wrote:
上法院總比蓋國旗好,遇到緊急情形,直接拉槍機兩次(退掉第一發空包彈,直接射擊)。



無奈的是現今變態的制度與風氣

不會給你有國旗蓋的機會

甚至還會附上法院刑事傳票與民事賠償執行命令入棺

槍機拉兩次直接射擊真的是最佳回應
jht56789 wrote:
我敢說我一定會上前協助
路邊壓制與助攻我都幹過
您呢?
鍵盤敲敲手不酸心很酸吧~
這是一個觀念的問題
也是一個協助他人同時需要懂得自保的能力


怎麼不去做警察呢

不要掩沒你的才能阿

不然只在網路只出一張嘴

這跟一般市井小民

有什麼不同



IPKISS333 wrote:
至少國外有陪審團,...(恕刪)


好幾多年看過一則新聞,在美國有一個小偷摸入民宅偷竊,很不幸被反鎖在屋內

屋主外出好多天不在家,屋內沒食物可以吃,小偷餓了好多天沒辦法拿狗糧吃

等屋主回家發現小偷報警,小偷反告屋主房內沒吃的只有狗糧可以吃,法官還真的判小偷勝訴

美國是陪審團制度沒錯吧,美國一堆誇張的判例很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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