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550311 wrote:
如果你個人結婚都要...(恕刪)
首先,我支持同志婚姻,
你言語這麼酸,對於改變我的想法只會產生負面影響,
還好你不代表同志團體,不然我就投反對票。
同志爭權的歷程你從歷史上來看,
就跟女權運動一樣,從女人只是一根肋骨,
到佛洛依德時代認為女人天生腦袋發展天生劣於男性,
到最後有投票機會,一個發展過程跟趨勢,
只是一個運動需要長時間的醞釀跟發展,
而二十世紀初女權運動初期的旨意都是好的,
直到現在第三波女權運動開始,
跟女權已經拖勾,變成仇恨異性的運動。
同志婚姻是一個議題,跟女權運動一樣,
未來來看只會更開放,台灣現在只是在這個進程的一個階段。
這不是台灣面對最大的困境,
所以不是需要花費傾國之力極化人民對立的議題。
極化只會帶來對立跟空轉,需要付出代價的,
講難聽點,台灣畢竟不是基督教國家,
阻力會比較小,但是如果同婚的炒作從爭平權(二十世紀初的女權運動),
如果直接跳到第三波女權的仇恨方式,主要特徵是包容性低,
排外,充滿攻擊性那會自己增加阻力,
發展就不樂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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