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thmetic wrote:
你到底要討論罷韓合不(恕刪)
什麼獨立的?
偽造文書盜用法務部LOGO,不會影響罷免選情?
30塊不是絕對標準,該被查賄選的被認定不算賄選,不會影響罷免選情?
上任才3個月,就啟動罷免,說是因為政績不佳德不配位,理由充分?一個人上任後施政3個月不到能做出什麼立竿見影的政績?
明明都涉及罷免活動對罷免結果影響至深,何來各自獨立之說?是真的獨立還是你們不希望被與罷免有瓜葛牽扯而要切割掉邏輯關聯?
有人欠錢你討債,所以因為你是債主即便殺了對方,你殺人也可以無罪,殺人就是對的?
你們這群綠營支持者 的反駁實在是太無力了,明明是以行使罷免的公民權利施行民主為名,將罷免淪為政治鬥爭工具使用鬥爭勝選者,還在這裡塗脂抹粉粉飾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