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stosais wrote: 而「設有戶籍」之判斷除了持有中共居民身分證外,持有大陸定居證也觸法。就只是單純的「依法行政」。 你講的這部分,陸委會擴大解釋,已經違法了。張立齊現在被註銷台灣身分證,也沒有大陸身分證,變成兩岸的人球,建議他向國際控訴台灣政府政治迫害。
fox602 wrote:freedo...(恕刪) 憲法說的很清楚了增修第11條仍然不能違反第23條憲法第23條23 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blueozone0130 wrote: 張先生求仁得仁、喜迎中國身份 Good job,以後回台看病要貴鬆鬆了 什麼喜迎中國身份?我在還好幾則類似的文章裡面都已經講了,張立齊根本就沒有拿到大陸的身分證,定居證相當於大陸配偶的居留證。 如果他真的拿到大陸身分證,也是自願去申請的,當然很高興,依照規定三個月內要回台灣註銷戶籍繳回身分證;否則會被註銷大陸戶籍。那現在被陸委會註銷台灣身分證,怎麼還會抗議呢? 張立齊現在被註銷台灣身分證,也沒有大陸的身分證,變成兩岸的人球,建議他向國際控訴台灣政府政治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