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科大快炒我挺學生會很怪嗎

根本就不是那5%服務費的問題好嗎,店家就是典型的生意人,先用免費白飯把客人吸引進來,結果飯量供應不足學生沒吃飽,店家就叫學生多點一些其他食材好多賺一些錢,學生心有不甘,網路打了負評,店家爆怒找來記者講了一些不是事實的話,造成學生被網爆,逼的學校來道歉,這下換部分學生吞不下去,又澄清一些事,換店家又被網友罵,店家又放大絕放話停止營業,店家的心機明明就很重
Brocoliii
KSN-L7 店家新聞上說不是吃到飽,那過往的話為何不是重點?還是說5年前太久,那多久前才不算久?
Brocoliii
老闆也是高手,用到吃到飽這詞,讓大眾第一印象就是點不多的菜然後狂吃飯,殊不知只有1.2小碗
kenyeh99 wrote:
根本就不是那5%服務...(恕刪)


本來就是很簡單事..
明顯就是店家備飯不足~

點一桌子菜,吃到一半..沒飯了,任誰都會很幹~
這無關免費收費或吃沒吃到飽的問題~

就算付費,店家白飯也拿不出來.

熱炒店白飯是基本的,無關免費不免費~
有人說可以點炒麵等等~~
問題是..我要吃白飯為什麼要吃炒麵.這無關錢的事.
白飯不足,可以在消費前說明..
講的好像學生每個人都要吃白飯回本~

營業用米(有品牌的)30-40元/公斤..更差的20元/公斤也有.
30個人頂多3公斤米..含水電差不多也只在200元上下..
ㄚBEN
總是說實話
對學生而言就是錢的問題,
1.做餐飲的本來就是要服務各種客群的包括學生窮人.除非客人無理取鬧沒品搞破壞.不然店家先告知白飯免費但
不是要讓你只點一道高麗菜吃白飯吃到飽.說清楚講明白不就好.店外放看版白飯免費但不是要你吃到飽好嗎
免費提供 不等於 免費無限提供
2.評論本來就是很主觀的管你評幾顆星.禁不起公審就找媒體
媒體也屬於公眾評論的一部分
3.做店家不是開慈善事業是沒錯.但白飯成本才多少.成本早就算進點的菜裡面了不是嘛
你很適合開店,餐廳的飯不能煮一點點也不會馬上好,在你眼中好像都不是問題
4.我個人感覺店家是因看到學生只消費6千多又要白飯吃到飽.心裏不舒服吧討拍
是無理的洗版評論
5店家也是主打白飯免費來吸引消費者上門吧.不是嘛
額外多的,你當成主項?
6話說這一攤學生消費6千你有虧錢嗎.再煮一鍋白飯也不虧錢不是嘛?店家白米是池上米嗎
天龍國房租水電人事
7最生意要長久的除非遇到無里奧客.讓客人感覺好.以後就來常消費不是賺嗎
常來吃白飯?
8.店家沒白飯你們可點炒麵阿.要是我我也不會再點炒麵好嗎.沒白飯是你們店家問題好嗎要逼人點菜吃飽感覺很

契約項目沒有無限供應的白飯,只有不收取費用的白飯
9.白飯免費不是要讓你來吃白飯吃到飽明顯是硬凹.好像要客人加點快炒才能吃到飽
您以為老闆開的是救濟院?
以上個人看法
你的看法好特別,因為這事件我公司已經重新審視該校該科系,這也是我老闆的個人看法
西歐踢
為什麼老闆開店該考量的成本問題,要顧客去幫忙擔心?請問貴公司設計產品還要求消費者先幫你們考量一下成本?
總是說實話 wrote:
這個社會白目又愛鑽漏洞貪小便宜的人很多

只有塔綠斑有領黨證的才有資格說

滾動式調整嗎

不用直接二分法
對老闆言行有意見
不代表就是要狂吃免費東西吃到飽

滾動式調整當然可以,但消費前說跟消費後說給消費者的感覺不會一樣
某家店用免費吸引人,吸引到消費但只給一點
跟期待有落差而差評好像很多人覺得不行
當然學生不符比例的一星及用詞可議
而且假如新聞是報1.2碗飯,新聞效益會是如何?

有人要學生能接受公評被罵飯桶,那有人想評論店家說詞沒問題吧
再強調一次,對這家老闆說詞反覆有意見不代表會凹一堆免費的
喇叭洪 wrote:
1.做餐飲的本來就是...(恕刪)


不要某科系 可以不列入面試通知

其他紅字都贊成
喇叭洪
謝謝,已修正
喇叭洪 wrote:
你的看法好特別,因為這事件我公司已經重新審視該校該科系,這也是我老闆的個人看法


就業歧視就大方承認
怎麼改文龜縮了

果然是喇叭.....
benny1901
你都不知道這科系要幹嘛..代表你們公司不再這科系選項..講一堆..果然是喇叭~~
bian0728
benny1901 有沒有大能量不知道,當笑話看而已,要嘴砲就不要龜縮阿
tzechiny wrote:
其實不是落井下石,而...(恕刪)
若是單純講這件事的效應,就是落井下石的新聞
若是講趨勢我認同,就如同眾所皆知的Costco已經取消洋蔥自助及無條件免費停車

補充
講到挺學生或挺店家
FB新聞粉專下及01挺店家的多 (我相信應該不是全都不分青紅皂白)
但PTT或Dcard批判店家在新聞上話術的則是在多數
西歐踢
哪些人是邪教徒我想是很明顯的,不過有些人奴性堅強倒真的很沒自覺,而且自己奴還要別人跟著奴[這我不行][沒有不敬的意思]
Brocoliii
tzechiny @Brian 168 請問兩位:熱炒1.2碗飯算狂吃、超出常識容忍嗎?跟期待有落差可以差評嗎?而且看了一下,"吃到飽"這個詞是老闆用的,學生評論沒有用這詞吧
要從法理來解釋其實也可以啦,雖然我不是律師
按照一班的買送商法,本來店家就會明訂買多少送多少的數量
買一送一、買二送一、買一送二都是你店家訂好規則就好
去消費停車也是一樣,消費停車免費X小時
沒寫的呢?大家約定俗成
大家會是買了一份就拿一份贈品
停車也是一樣,至少講求消費時間免費停
當然也有過分要求的,但學生沒這樣做,不多討論

吃東西當然相同阿,最少在你吃的時候要盡量供應
哪能像這樣吃到一半說免費但不是吃到飽
就像我問的,消費到一半老闆說付費才能繼續停車
嘛,但還是有腦袋轉不過來的人就是

如果要說到法律,當然老闆有最終的解釋權力
但這部分就像我說的必須事先明訂
不然法律也有一條是消費者權益的部分
基本上就是要優於消費者
否則可以主張老闆的免費不等於吃到飽是無效的

再說一次,我不是律師
有人要反駁,當然可以,請拿出道理來
別再說啥常識、應該、大家都這樣的鬼說詞
我可不想有這種奴性堅強的常識
根據美國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第五版(DSM-5)的定義,反社會人格障礙(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

A. 從十五歲開始,廣泛的「漠視及侵犯他人權益」的思考或行為模式,以下七項診斷準則中至少三項 (或以上):
不能符合社會一般規範對守法的要求,表現於一再作出侵犯法律或社會規範的違法行為。
狡詐虛偽:表現於一再說謊、使用化名、為自己的利益或娛樂而詐欺、欺騙、哄騙、愚弄他人。
做事衝動或不能事先計畫。
易怒且好攻擊:表現於一再打架或攻擊他人身體(所有一切以傷害他人為目的的動作或想法)。
行事魯莽,不在意自己及他人安危。
經久的無責任感,表現於一再無法維持經久的工作或信守財務上的義務。
缺乏悔恨,羞恥和內疚感,表現於無動於衷或合理化對他人的傷害、虐待或偷竊。
B. 十八歲才能進行診斷。
C. 有證據顯示個案十五歲以前為品行疾患的患者,即通常十五歲前即有行為障礙(conduct disorder,一種持續性的行為模式,此行為模式侵犯他人的基本權利或破壞了社會規範)。
D. 反社會行為不僅僅只發生於思覺失調症或躁鬱症發作的病程中。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F%8D%E7%A4%BE%E4%BC%9A%E4%BA%BA%E6%A0%BC%E9%9A%9C%E7%A2%8D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31291
節錄結論
任何的思想與制度都不是烏托邦的,包括儒家,也包括現今普世的民主,對於不完美的部分我們或許不該急於否定,而是針對其美好的部分可以限定繼承。

對於社會評價無法接受,加以奴性這種反社會言語, 明顯是反社會人格障礙
bian0728
請問你是心理師嗎?看你正經八百地胡說八道,真的很好笑
這個版主還沒在狀況外
最終影片說明了一切,說謊還要挺那就是品德不良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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