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孩子的訴求在法律上來講合情合理, 我們的法律明定子女必須奉養父母, 把道德上的問題上綱到法律層面是我們的法律有問題在先, 如果將來這對親子在法律上有需要, 這女孩可陳訴法官, 因父母造成她無法完成學業, 以至於她未來的人產生巨大損失........請求法官減少其奉養父母的額度...........道德層面的批判我的態度很八股, 自己的人生自己負責, 沒本事找個有錢的老公嫁一嫁比較快.
mimiro5 wrote:原PO質疑「明明是想把錢都留給自己用吧!平常吃喝我也是花自己零用錢!沒要他們出半毛錢。現在連學費都要我自己出!會不會太過分?」 由這句合理懷疑原PO的父母是要原PO用零用錢繳學費 但原PO認為零用錢是自己要去花的 不該拿來繳學費
這的確是學習獨立,並沒有什麼問題而且越早體驗到存錢的重要性對人生越有幫助尤其是父母故意在誘惑、同學的物品互相在比較的時候,若能克服,已贏一半錢要花在刀口上,尤其是讀過洛克斐勒的書籍後相信對開銷記帳都有深刻記憶當這位女大生的同年齡還在那邊當花瓶蘋果自拍打卡、討論如何貸款買紅牌重機,這位女大生就已經開始建立觀念,相信對日後的幫助只是有增無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