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莫名其妙就沒事了一樣(恕刪)


再頂
跟超買私菸一個套路, 慶富陳偉志棄保潛逃案 員警懲處撤銷一年了
連假都不需要假了嗎?
oaks wrote:


再頂
跟超買私菸...(恕刪)

至少要頂到換人執政,查清真相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韓非子。亡征第十五》
andy0617 wrote:
看看這些綠委的嘴臉,(恕刪)

頂上天
ta2008 wrote:
+1讚讚讚神回應移工(恕刪)


勿忘慶富案

螢光鴿 wrote:
感覺很奇怪,詐貸那麼(恕刪)



獵雷艦弊案關鍵人物、陳慶男次子陳偉志,去年5月間傳出棄保潛逃,至今超過1年4個月下落不明,高雄地方法院已裁定沒收先前交保金500萬元;外傳陳偉志他疑帶著詐貸款項躲藏中國大陸,調查局也將他公告為重大經濟逃犯,但認為要讓他返台受審難度高。

陳偉志的潛逃方式眾說紛紜,據指他擁美國護照,檢調則以掌握的情資研判,他可能將妻小安置在美國,自己利用家族海運界的人脈,輾轉偷渡福建省,在大陸繼續經營慶富的海外事業。

據調查,獵雷艦案去年起訴移審後,雄院裁定包括陳偉志在內的4名被告每天要向轄區派出所簽到,但同年3月27日,陳偉志先以搬到左營忠貞路某大樓為由,將報到點從前鎮分局復興路所改為左營分局新莊所,卻在5月5日最後一次簽到,就沒再現身。

雄院直到去年5月20日定期追蹤簽到記錄,才發現陳偉志「失蹤」17天,趕緊開拘票要警方逮人,卻人去樓空,6月5日發布通緝,調查局也將他中英文姓名、身分證字號、護照號碼等登錄「逃犯線上查詢系統」。

檢方為此分案追查警方有無涉藏匿人犯,不過傳喚承辦員警、釐清簽到流程後,認定員警疏失,未確實交接放在值班台的簽到卷宗,查無不法簽結;高市警局曾對此懲處,左營分局長、偵查隊長皆記過1次,新莊所長記過2次並調非主管職,不過監察院約詢市警局時表達「不能完全怪罪員警」,去年10月懲處悄悄全部撤銷。
ailaug2 wrote:
獵雷艦弊案關鍵人物、(恕刪)


白白胖胖, 啃食台灣!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慶富案再爆新事證 高市議會籲追究刑民事責任

14:01 2019/12/12 中時 袁庭堯 、 楊馨

慶富案再爆新事證! 菊市府高銀 4天速審17.4億保證金

牽連複雜、放貸疑雲重重的慶富案,高雄市議會專案調查小組12日進行結案報告,驚爆高銀放貸瑕疵新事證。小組要求高市府對疑涉不法的獨立董事、常任董事民事求償,對疑似違反銀行、證交法相關董事及人員提告,也要求金管會重新審視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調查小組召集人、時代力量市議員林于凱表示,調查小組從5月份起、先前金管會做出的裁罰報告中,找出新的事證與缺失。

根據調查,高銀在放貸給慶富集團共41.76億元的過程中,有許多疏漏顯示董事會未盡治理監督、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義務,使得慶富爆發財務危機後,高銀無法收回貸款,光在2018年度核銷的呆帳就有7.6億元,還有其他呆帳待核銷。

調查報告指出,高銀從2013年起陸續貸款41.76億元給慶富,其中17.46億元為獵雷艦工程履約保證金。當時這筆款項沒有一家銀行敢借,唯獨高銀願意,且從徵信到放款只花了四天。調查小組審視各案放貸過程,曾親赴高銀現閱董事會會議紀錄與錄音,找出許多新事證。

2014年11月6日、聯貸案履約保證金17.46億元的常董會議上,高銀前總經理王進安表示慶富在評選評分項目優於台船、曾為海軍建造100至200億元緝私艇的說法,調查小組查證發現,慶富當時與台船同分,才用抽籤決定資格,慶富也僅承接過37億元的海巡巡緝艦。

此外,有多次的董事會議中,明明針對放貸案並未做出明確決議,但會議紀錄中卻記載「照案通過」。2015年3月12日、8.3億元的放貸程序,從批准到簽訂授信契據及保證書,竟然兩次發生流程「偷跑」的現象。

調查小組也質疑,明明財政部公告鋼鐵製漁船耐用年數為8年、高銀漁船鑑價管理要點亦規定船齡逾15年即不予鑑估,但2015年5月7日同意履保展延會議上,慶富竟能用21年的老漁船借到3億元。

調查小組認為,現任高雄銀行獨立董事、前常務董事的林文淵涉嫌重大,希望議會函請市府做到三點要求:第一,高市府要對相關董事、未盡監察責任的獨立董事提起民事求償。第二,針對疑似違反銀行、證交法相關董事及人員提起刑事背信罪告訴。第三,將慶富案調查報告送交金管會,重新審視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但財政局長李樑堅與法制局長吳秋麗均表示,高銀不是由高市府直接擁有,訴訟應由高銀發起。民進黨市議員陳明澤指出,市府是高銀最大股東,股權達四成以上,若有涉嫌違法失職,市議員要求作為股東的市府追究是理所當然。

副市長陳雄文表示,本案刑事部分為公訴罪,地檢署5月已分案偵辦中,如果有新事證,都會併案偵辦;民事部分,高市府未參與調查過程,希望調查小組法律顧問律師能夠與市府律師合作,市府會全力配合。

市議員陳美雅表示,17.46億元履約保證函居然在4天內火速完成放貸流程,高雄銀行在前朝時代根本就是「慶富銀行」。立法院應該重啟調查,了解慶富案中是否還有失職、協助不法的人員。

市議員陳麗娜則說,高銀因為慶富案損失了7.6億元,林文淵要負最大責任,高銀必須向林文淵求償。此外,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過去曾針對慶富案表決,有13位立委簽名支持不再追查,其中有3位是邱議瑩、林岱樺、及賴瑞隆。中央若不查,地方要表示聲音,否則就是中央意圖與地方切割。

(中時 )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慶富案再爆新事證 高(恕刪)

新事證,頂。
慶富案 損失百多億,還不追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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