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u84vu wrote:
我們都不應該過於武斷去醜化同性或異性之愛
我們該有的是多一點包容心及同理心。
台灣已經夠包容了,
是同志自己假人權之名, 想修改民法,
而不去另創一套適合自己的婚姻制度, 這才是爭執點,
我們反對偽裝人權的價值觀,你愛男男愛,女女愛,沒有人反對,
但假人權之名,輸出同志的價值觀,又意圖破壞婚姻制度,
多數人當然反對..
vu84vu wrote:
對啊!
你跟男同一樣,都需要女性的子宮幫你們生小孩
所以你找你老婆,他們找代理孕母,最終都可以達到相同的目的!
vu84vu wrote:
要不然你老婆的角色是?
若她不孕,不是跟你認知的同性戀不能生育一樣
她能幫你生小孩,她才有價值存在
你認知的同性戀沒有辦法生小孩,在你眼中就是沒有意義的
不是把你老婆當成生育的工具是什麼呢?
你覺得你的是真愛,同性戀之間的愛也是真愛,跟你的有什麼差別?
認同你的說法,表示你也認同我的看法囉!那我們就是一國的囉?
TfhC wrote:
就你們的同志為了醜化反同婚一方保守舊觀念,把反同婚的所有人打成是因為宗教觀念反同,就會舉中古世紀的基督教會把同性戀處死當例子。而我也跟你一樣回說現在歐美還有把同性戀處死這種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