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不簽服貿有差嗎?該來的繞個國家早來了、不該來的也無視禁令偷渡來了,人家早就賺得飽飽飽了,不止錢賺飽了連每個人的個資也一清二楚。
LOL英雄聯盟(台灣代理商:Garena 台灣競舞娛樂):
Garena 台灣競舞娛樂,前身為「新加坡商」競舞互動有限公司,主要在東南亞以及台灣多國擁有多款遊戲獨家營運權,2010年4月改名為台灣競舞娛樂,「中國騰訊」2010年投資Garena 已達30%股份。
資料來源巴哈姆特: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70976
神魔之塔(台灣無代理商不需繳稅):
香港業者開發的遊戲「神魔之塔」近來紅遍半邊天,中國網路遊戲公司「雲遊控股」看準其商業潛力,今早宣布斥資7000萬美元(約21億台幣)收購「神魔之塔」開發公司2成股權。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304/354581/
九陰真經(台灣無代理商不需繳稅):
這款遊戲是由中國蘇州蝸牛公司研發、發行,甚至針對台灣玩家推出「專屬台灣伺服器」,並提供繁體中文版,據傳在台廣告預算超過新台幣三千萬元,無視我國政府禁止中資企業在台營運遊戲的禁令。「九陰真經」的金流平台為「捷遊卡」,也可使用手機付款。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17/today-e5.htm
透過上述三個例子可以看出,台灣可以撈的就算不簽人家也有各種辦法來搶,甚至無視台灣的法令...那服貿(本次有開放遊戲產業)不過遊戲業者是不是也該去佔個政府機關了?台灣業者要像大陸業者那樣踩線甚至直接無視規範(在中國誰敢無視老共?)可能性根本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