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大陸 黑幕報導 http://www.epochtimes.com/b5/5/10/27/n1099085.htm
黑幕揭秘
據瞭解,進行冠狀動脈介入手術至少需要使用11種醫療器械,包括冠狀動脈支架、擴張球囊等。濟南一位從事過心臟介入手術器械銷售的李先生證實,國產普通支架,出廠價僅為8598元,經銷商卻以23170元的高價賣給了醫院,醫院再加價15%後賣給患者,此時的價格已高達26645.5元。
李先生講解了在經銷商、醫院和醫生個人手中,銷售醫療器械巨額利潤是如何分配的--以一位病人26645.5元的醫療器械費為例,醫院可以得到的利潤為3475.5元,醫生的回扣有2317元至3475.5元,而經銷商的利潤則高達萬元。
救死扶傷是騙人的謊言
作為生產商,需要經銷商推銷,只要能把器械賣出去,再高的價格也不會過問;而醫院的合理利潤也是按照醫療器械的價格提成,這意味著醫療器械的價格越高,醫院獲得的利潤也就越高。最終只能由患者為生產商、經銷商、醫院的高額利潤“買單”。
重慶一家醫院骨科的陳醫生坦言,當作為企業的醫院,在激烈的生存競爭中,需獲取利益才能維持自身發展的時候,要顧及承擔社會責任幾乎不可能。相比之下,患者的利益只能“靠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