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揆下令旅客帶肉品入境導遊連坐罰旅行社:關我屁事

酷吏? 有魄力? 連坐有理....."不要導遊跟領隊傻傻分不清楚"



出版時間:2019/01/28 20:56

新增:觀光局說法)
政府積極備戰非洲豬瘟防疫工作,行政院長蘇貞昌今表示,如有旅客參加旅行團夾帶肉品進入台灣,導遊及旅行社應負擔連帶責任,請交通部研議針對導遊及旅行社的罰則,並確實執行。不過卻遭旅遊業者反嗆「關業者屁事」,而且導遊是在機場大廳接旅客,根本不會陪著旅客過海關,不要導遊跟領隊傻傻分不清楚。

行政院今召開「因應非洲豬瘟各階段應變工作決策會議」,聽取相關部會報告現階段防疫工作。蘇貞昌指出,春節即將來臨,民眾將大量出入境,相關單位防制可能走私的管道,並對於欲返回中國的陸配在機場加強宣導不得攜帶肉品回台;對於違規的外籍旅客也積極追查罰鍰,若未繳清罰鍰則禁止其入境;如有旅客參加旅行團夾帶肉品進入台灣,導遊及旅行社應負擔連帶責任,請交通部研議針對導遊及旅行社的罰則,並確實執行。

對於蘇貞昌一席話,創新旅行社董事長李奇嶽反嗆「關業者屁事」,旅行業者已盡到善良管理人責任,三令五申、耳提面命,甚至給遊客的手冊也有明文記載,若有旅客還是要以身試法,業者又能怎樣。

李奇嶽表示,若旅行業、旅行社沒有善盡善良管理人責任去提醒,去說明,甚至故意縱容、鼓吹或協助遊客違規攜帶肉品入境,是應該要連帶處罰,但若旅行業已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也告知了,不應對旅行業者過於苛責。

此外,導遊根本不會陪著旅客過海關,導遊只會在機場入境大廳接旅客,會陪著旅客過海關,需要經過防疫檢查那一關的是領隊。李奇嶽說,請院長跟幕僚都好好念一下觀光概論 ,不要導遊跟領隊傻傻分不清楚。

觀光局表示,依現行《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可以用「損害國家利益」名目來針對旅遊業者開罰,若查發現有夾帶肉品入台,將可針對旅遊業者開罰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旅遊業受雇人員則可開罰1萬以上、5萬以下罰鍰,不過實際仍須依個案認定。(甘芝萁/台北報導)

出版:2035
黑虎先生 wrote:
政府積極備戰非洲豬瘟防疫工作,行政院長蘇貞昌今表示,如有旅客參加旅行團夾帶肉品進入台灣,導遊及旅行社應負擔連帶責任,請交通部研議針對導遊及旅行社的罰則,並確實執行。
黑虎先生 wrote:
導遊根本不會陪著旅客過海關,導遊只會在機場入境大廳接旅客,會陪著旅客過海關,需要經過防疫檢查那一關的是領隊。李奇嶽說,請院長跟幕僚都好好念一下觀光概論 ,不要導遊跟領隊傻傻分不清楚。
我們先不要挑剔行政院長不知道領隊跟導遊的差異。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領隊要怎麼不讓旅客夾帶肉品進入中華民國?
搜身?翻行李?叫旅客預繳領隊的罰金?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iijima_ai wrote:
黑虎先生 wrote...(恕刪)


按照他的邏輯,應該罰航空公司連坐,因為危害國家安全……

或甘脆停航到豬瘟結束為止。
嗯~ 大老遠從大陸帶回的豬肉製品,特地拿去餵豬~~~

這些旅客會這樣吃飽沒事幹?

禁止廚餘餵豬什麼時候實施啊
行政院長太天才 就像

閣員若偷吃 院長需負責

黑虎先生 wrote:
酷吏? 有魄力? ...(恕刪)


那旅客夾帶毒品,導遊或旅行社要不要一起捉去起訴?

就說了這群律師只是鬥雞,不會治理國家咩!
領隊、導遊、旅行社,是能對團員搜行李嗎?
除了入境要100%檢查,現在連旅行社也要連帶處罰,這個執政團隊已經瘋了。
seatree wrote:
領隊、導遊、旅行社...(恕刪)


依這個邏輯,如果是透過航空公司官網訂機票的自由行旅客,從境外攜帶肉品入境,要不要連航空公司一起開罰呢?
iijima_ai wrote: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領隊要怎麼不讓旅客夾帶肉品進入中華民國?
搜身?翻行李?叫旅客預繳領隊的罰金?

平心而論,要帶陸團入境,是應該盡宣導政令的職責。沒錯,無法搜身、翻行李,但可以在團客與旅行社簽約付款前,給顧客簽個切結書,代表證明旅行社、導遊、領隊皆有盡了宣導政令,與公告罰鍰之責,如果團客執意要帶,導遊或是領隊也無法有任何強制性的作為,若此,則政府不應該處罰導遊與領隊。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