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茸是鹿耳朵的毛,真的夠蠢,比GGR兩顆電池可以供應一般家庭好幾天用電還要蠢。不過兩個都是法律系的,對生物或電力不夠了解,也不是太意外。但是都拿到了英國的法學博士,居然到現在還搞不清楚同為英國法系的香港,為什麼沒有陳同佳殺人案的管轄權,這個就更令人驚嘆了❗️能想像英文老師不懂ABC嗎?當然,如果博士是假的,那犯傻冠軍還是要還給鹿茸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