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綠燈時行人慢慢通過,甚至在最後幾秒才衝出
建議增設黃燈,當行人黃燈亮起,雙向行人都不得再進入斑馬線,
此時已在斑馬線的行人應快速通過,避免綠燈時零零星星,每秒鐘都有行人準備走向斑馬線
甚至最後一刻才衝出來走斑馬線
造成轉彎方向車輛回堵,影響交通。
我們繼續觀察現在政策,應該仍會造成交通大回堵
行人沒罰則,任由行人散漫的走斑馬線,甚至最後一刻仍衝出,引起交通緊張。
所以,建議闖紅燈的行人一樣要處罰,要接受道安講習三小時。
可以在主要人潮多的地放安置警察崗停,汽車可以錄影蒐證,行人也應錄影蒐證,
即時抓捕違規民眾,即時進入崗庭接受道安講習三小時。
這樣大家都公平。
違規就是違規,不要講啥人權,在路上大家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