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給的禮物, 上帝當然可以收回

donny419 wrote:
看來 大致底定了如果...(恕刪)


LIN如果算是貪心的人,那麼就不只簽這一點 (年中找LIN簽約的企業可不止這一點)

還有,受限球員的條例,麻煩請張開眼睛看清楚...

球隊之間為了搶人用的毒藥合約,並非是球員可以控制決定的..



人的言行總能反映出其品德...




對我來說,總覺得是台灣人熱臉去貼冷屁股,林書豪在我眼中只是NBA的其中一員,對他我並沒有太大的認同感,畢竟他真的不是台灣人,阿姨阿公阿罵講他是台灣人又怎麼樣?為什麼他不講?講到底就是錢的問題,畢竟他也要考慮到大陸的市場!所以台灣人不要再去捧他了,真的!

denniscool wrote:
當初尼克用多少留他啊...(恕刪)


記得沒錯的話
他跟尼克的合約, 原本是2年, 走完第一年後,第2年球員有權選擇跳出合約

所以並不是
他不跟火箭簽約, 就無球可打
donny419 wrote:
記得沒錯的話他跟尼克...(恕刪)


那第一年的合約是多少啊?

雖然會覺得他用錢衡量
但她想的可能是他的往後發展
話說也沒甚麼發展就是了
RFC小江 http://sinyichiang.blogspot.tw/

rtx_itd wrote:
尼克不是都沒提出報價...(恕刪)


尼克
應該只是, 不跟進火箭的新報價
(可能是因為尼克也到薪資上限 or 認定他不值火箭報得這種價)


如果沒有火箭的報價
尼克跟他之間, 也仍然有原本合約的第2年, 完全可正正常常地, 留在尼克
哀~~nba都是體能怪物~

可能東方人的極限~就是這樣了吧....

被老外看扁的份
denniscool wrote:
那第一年的合約是多少...(恕刪)


尼克原本願意跟進火箭給他的第一次報價
四年2890萬 (其中1900萬是保障合約.... 即便被釋出, 球隊也得付錢)

但火箭得知此消息後, 加碼到
三年2510萬 (特別是第三年1400萬, 讓尼克受限薪資上限... 簽不下手)

尼克才決定放棄跟進
donny419 wrote:
看來
大致底定了



如果哪天他大復活
我就去跳 漁人碼頭 ....




..... 旁邊福容大飯店的游泳池

volvo代言合約 2年400萬美金
火箭隊球員合約 3年2510萬美金


大概
上帝不喜歡
貪心的人


護貝 護貝

donny大,我要看你跳
本來就是一場戲,咱們繼續看下去。

風城雲 wrote:
護貝 護貝donny...(恕刪)





沒問題


我先去練一下腹肌
免得嚇到人



不過我猜我應該是沒機會跳
所以人是不可以貪心的
那麼NBA的球員們都應該無償打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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