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條件:
高雄、文組優先、行銷企劃或通路維護、周休二日、不加班、供應中餐。
以下哪個薪資制度【比較】吸引人,我個人是喜歡 A 這種,簡單明瞭。
A:
- 固定薪資: 27000~31000
- 績效獎金:5000 以上。依所負責之通路或活動銷售業績計算 (5%),獎金無上限,不足 5000 以 5000 計算。
B:
- 固定薪資: 32000~36000
- 績效獎金:負責之通路或活動銷售業績超過 10 萬以上,依超過部分 5% 計算,獎金無上限。
PS:
因為我們公司的求才資訊喜歡寫得清清楚的。
今天和一個同業聊天,他們條件明顯比我們差,但是應徵履歷卻收到很多。
他看了我們的徵才廣告,就跟我說寫那麼清楚幹什麼?先騙進來再說。
【騙】這個字,我實在過不了心裡那個檻。
所以想請教各位大大,在不欺騙的情況下,換個方式寫,求職者真的會仔細去比較嗎?
我年輕的時候跑業務,比較喜歡 A 這種。簡單明瞭。

個人積分:19分
文章編號:83849946
marvin19720 wrote:
勞保投保薪資級距是不一樣的吧!
一樣的阿,如果不一樣那就是老闆騙人。
依規定,業務人員的投保薪資是依據三個月平均所得去投保,業績獎金都要算進去的。
除非連薪資所得稅都作假,那個太麻煩了,我們公司很懶的,政府要多少我們就給多少。
我們之前有一次就是被查到有人的 【全年薪資所得】/ 12 大於投保薪資,勞保局要求我們調高投保級距。我們還得附上薪轉證明,證明多出來的是年終獎金,不然就要給我們強制調整了。
健保補充保費部分,獎金超過投保薪資四個月以上也要額外繳,所以很多公司年薪 16 個月其實多多少少在閃這個。不過,雇主是以總薪資支出計算總保費,所以逃不掉。
本生物已配置全天候戰鬥系統~
手機不通、Skype 離線時,請託夢,或留言!

小惡魔新聞台
關閉廣告
顯示廣告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