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各的難處,依規定走就好了,說起來…妳不是最冤的那個人。
這邊有今天的案例,跟你很像
【有片】孕婦遭罵三字經被逼離職 罵人的主任回應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1204/1253129/
明明懷孕,卻要出來工作,而又無法做好,陷別人於不義,又無同理心

這個社會也太可怕了…

政府發放津貼,補入公司戶頭,或者公司可有節稅政策,這樣才對

為何要讓開公司的人受此連累



傲小風 wrote:
這邊有今天的案例,...(恕刪)

政府訂個 高難度的法條
請問一般的小店要怎麼辦

孕婦應該是國家及全體國民要照顧他的
搞到變成當時雇用到他的公司要負責
真的是不合理

更多的是
請完所有福利
拍拍屁股走人

真的是要修法

全國孕婦統一由國家照顧


im872245 wrote:
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有...(恕刪)

依照法律公司也有權開除或資遣不適任的人,如果樓主她如果覺得自己工作表現態度沒問題她可以直接去申訴,自己權利自己去爭取!
認真努力工作的孕婦我由衷佩服,但以為懷孕就變公主和擺爛的人說實話也不少!
各位大大,小的一事不明白。公司都資遣你了,依法給足了該給的,這樣還能爭取到什麼呢.? 我是比較好奇這。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
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
由。



這是在應徵前才有用...在職中不適用。
SuperWeiII wrote:
各位大大,小的一事...(恕刪)

年資夠的話就非自願離職書吧!可以申請失業津貼.......

SuperWeiII wrote:
各位大大,小的一事...(恕刪)


能爭取的可多了 樓主可提告非法解僱 要求恢復僱傭關係
打官司期間公司薪水還要照付 當然是勝訴才有 由於樓主是孕婦
勝訴機率幾乎是百分之百 有太多案例了 孕婦就是免死金牌 動都動不得
還有一堆假可請 產假 育嬰假
懷孕有保障權益的公司 只有公務員政府機關和國營事業
基本上懷孕就不要工作了 等坐完月子再進入職場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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