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同事申請彈性工時竟將工作塞來給我


jackie07 wrote:
不管這信有沒有全部...(恕刪)


其實

職場上的第一準則

也是做人的第一準則

牆倒眾人推,以及明哲保身

信是一定要發,立場是一定要說明

但樓主的那個時間點不好是因為,除了擺明吵架之外

所有人都會有關我屁事的想法

但。。。。到了月底,所有人都在加班,然後有人提早走,事情爆了,那就是大家一起死

這時候,就是眾人的事情

高明一點會接起來做,做完才公告全天下,老娘加班幫你做完了,而且是差點來不急的情況下幫你做完了

你要彈休的風險就是這樣,若不協調,下個月真的開天窗了,就愛莫能助

保證有人會幫你處理好

處理好了還會感謝你

bbs399 wrote:
最近敝司開始允許家...(恕刪)


我個人也偏代收不代辨。

別說固定的彈性工時提早下班,如果今天是臨時請假提早一小時走,難道代理人都要幫他把事做完才能下班嗎?

同事請假不就是幫他接電話,告知對方他己下班有什麼事要幫忙轉答之類的。真的遇到很緊急不馬上處理會出事的再告知主管,請主管發落。

如果我是你,我不會馬上回mail,我會等真的出現忙不過來或他故意把工作留給我收尾時再將情況告知主管,請主管裁決。再看主管的反應決定下一步怎麼走。
樓主啊

在這個世代請勿做個爛好人,做爛好人只會讓別人對妳軟土深掘,該施恩惠給人的時候要懂得幫忙讓同事欠你人情,該對壞人拒絕的時候態度要硬一點,因為這個世代壞人太多了。
我是原po
關於我「全部回覆」的時間點不佳或操之過急
這裡再說明一次
我也是被動的在倒數第二營業日收到mail
才知道我被指定代理
只剩一天,馬上月初忙季就到了
如果默認了這樣的指定
之後工作代不過來
我才可能被主管認定是故意出包
所以才要在施行日開始之前主動回mail
倘若我在十天半個月前,甚至有個一週的時間
我當然會報告主管之後靜候裁決
不會冒這個險
bbs399 wrote:
我是原po關於我「全...(恕刪)

有人說了,就是一般想法都差不多!
收到你全部回覆信的其他部門人只會想:
你們部門搞不定,關我們屁事!
㑹計部主管真沒用,這種小事也喬不好,
才45分鐘,真會算耶!
婦女就業問題多,
生小孩,請育嬰假,想彈性上班,
這些都會受到老闆和同事的討厭!
當然啦,沒有人是義務要幫忙,
但如果大家都這樣想,
我想,台灣早晚會生育率為零!
我講的是實話!
爭取自己權益是應該的,但用這樣的方式,我想是殺敵1000,自損800吧!
既然都發了,頭洗了,明天隔壁同事會取消彈性上班嗎?
bbs399 wrote:
我是原po關於我「...(恕刪)


我完全支持你的動作
因為
1.妳跟妳同事關係已經爛到爆,根本沒有需要維持情感
妳同事認為妳們的關係都這麼爛了,問妳只是被妳嗆,乾脆不要問
所以什麼同事情誼問題,不用管了啦, 因為根本沒有

2.什麼先代收,不代處理的,妳根本做不到, 廢話!如可做得圓滿,妳還需要發文嗎?
說白的,就算做得到,妳也不爽做, 阿不然妳們關係爛假的喔!
還沒做死累死 ,心裡先幹死

拍謝, 俺講話直一點

還有,妳不要再寫什麼,想參考其他公司彈性工時的做法

網友如回答都跟你同事/主管一樣,

妳還是不能接受阿 不是嗎?

換我也不能接受

jackie07 wrote:
有人說了,就是一般...(恕刪)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一直要黑樓主
搞得好像你就是那個申請彈性工時,卻把工作丟給樓主的人一樣

他如果在早上九點前的那45分是用來工作的,那我想他的工作就"沒有硬塞給樓主"
那麼他沒有工作會需要塞給樓主不是嗎??
那個同事也不需跑去找樓主生氣啊!?

因為如果這個行業是慣性9點開始上班的,那我們是不是可以說
九點過後才開始會有業務聯絡需要做的???

如果就算同事申請彈性工時,但是月初月底等繁忙時段還是會加班把自己的部分做完再走
那麼樓主聯絡出來請大家還是找原窗口就沒有問題了不是嗎??

現在害怕的點是同事很有可能在月初月底16:45就直接下班,將兩人份的加班工作丟給樓主
還有平常日常態性的負擔兩人份的五點過後的急件工作
不是嗎??

你45分鐘能完成90分鐘的工作,算你很厲害好了
但是公司會付你45分鐘的加班費還是90分鐘的加班費??

爭取自己的工作權益就要被冠上"很會算,不愧是會計"??
你不就跟去醫院治療不願意付錢還酸醫生"怎麼都沒有醫德,沒有同理心??"的奧客一樣了嗎??
我完全支持原PO動作

若今天是請假, 或許情有可原, 那就算了吧!

但今天是申請彈性工時且「不得影響業務」, 就是以責任制來看, 想提早離開公司, 可以~
但離開後, 到公司下班時間的這段工作量, 請自己明天早上拿去做, 做不出, 那就請改回原本的制度, 彈性工時就不適合妳

而原PO寄給大家的信是可更正
請公司相關人員
若是急件文, 請必需在 16:45 隔壁同事下班前, 交給隔壁同事本人
若是在 16:45 後, 任何文件皆以一段文件處理, 文件會在當日下班前, 轉交放至隔壁同事卓上, 由她自行處理文件

PS:
1. 這樣原PO還是有幫他做到收件, 且說明收件後的處理情形
2. 他的事還是要自己做
3. 絕對不要在她下班後, 接下了他的工作來做, 若做這件原本是他的事, 做的好,功勞歸他, 做不好, 問題歸妳
4. 人都有習慣成自然的思想, 做久了, 她的一些業務, 大家也會第一個想到是妳, 都會往妳這邊送文件

jackie07 wrote:
有人說了,就是一般想法都差不多!
收到你全部回覆信的其他部門人只會想:
你們部門搞不定,關我們屁事!
㑹計部主管真沒用,這種小事也喬不好,
才45分鐘,真會算耶!


你真的有用過郵件系統嗎...

"全部回覆"並不是全公司...
而是原申請人寫的那封mail裡的所有人
所以不會有其他部門看到mail而指指點點的問題

jackie07 wrote:
有人說了,就是一般想法都差不多!
收到你全部回覆信的其他部門人只會想:..(恕刪)


我完全不會這樣想
彈性工時不就是不會影響工作的工時調整

哪天說不定要彈到我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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