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61分鐘被扣整天薪水!!!

50TA wrote:
辭職好了...(恕刪)


終於看到你了
Beatifiez wrote:
遲到61分鐘被扣整天薪水!!!


現在是資方市場,LP捏著忍著點吧

真的做不下去就換工作,老實說對方也不差你一個

雖然無奈,但也是事實.........
Welcome to Taiwan
應該是不可以扣超過比例的,
建議詢問一下勞工局吧。
01之前有類似問題~可善用搜尋功能
請問幾個公司的扣薪的問題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不被訂罰則扣薪
勞基法26條規定:老闆不得自員工薪水中以任何名目扣薪

(承上)所以,例如以遲到、工作不力、業績不足為由,扣員工薪水是違法的,絕對可以要回來(遲到時最多被扣除「遲到時間」的工資)。老闆可設定達到一定工作績效將發給的「獎金」:如全勤獎金、業績獎金,但「底薪」就必須高於基本工資——時薪95元。如果您工作的地方有各種罰則,一定要向九五聯盟或地方勞工局申訴。
現在很多公司雇用時薪制的員工都是這樣管理,上工的時候把時薪制的當作正式員工管理,只要犯錯
就一視同仁處理,有些時候一樣的過錯正式員工反而處罰的比較輕,等到要發獎金、紅利、薪水時又
打回時薪制契約工看待,這樣對雙方一點好處都沒有。
遲到就整天沒薪水,還不能回去,不就是做一天白工?

那不就是遲到比請假的懲罰更重?樓主是在哪家爛公司工作啊
1.你朋友當天有沒有先打電話告知一下?
當然!也並不是有告知就不會被扣錢= =" 這只是你朋友本身要做的義務責任!
(個人推測可能是沒有)

2.正常說來一般人遲到時間約在10到30分內.而大部分公司只要你的出勤狀況還OK(遲到時間在這時限內).
都會正常發薪水!

3.薪水相關方面原本就要"先小人後君子!!"(尤其是應徵時).若有對這方面在打太極拳的公司......
我的做法不是直接攤牌就是耍表幾次讓老闆直接找我談=.="
而我對老闆要求也很簡單!
(1)薪資新相關全部規定列出來給全體員工!
(2)凡規章涵義不清的一律給我解釋清楚有個準則!
而下場也很極端XD


但換個角度想...
我的公司有員工遲到61分鐘?
那我就會很好奇這位員工究竟是啥原因可以遲到這麼久= ="?
所以問題是:

你朋友遲到的原因是什麼?
Beatifiez wrote:
小弟的朋友當時是想說,既然第一個小時...(恕刪)

同上一篇的第一個問題.
你朋友有跟主管事先橋過嗎?
如果沒打算繼續幹的話
拿到離職單後可以去勞工局申速

講真的,沒幾家小公司禁得起公家單位的關切(尤其是國稅局)
的確挺不好的
但是樓主錯再先
除非有正當理由
不然遲到就是遲到
老闆講什摸也無法反駁巴
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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