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去了1,但是只做了一天就不去了,因為覺得有2個地方跟原本說的不一樣第一是業績,有基本額度的事情沒有在面試的時候先說,我們店我去之前只有2個人要背200萬,我去了以後會在往上加,估計一個人約80萬,過了才適用每5萬給1000的規則再來就是下班,老闆面試的時候說可以準時下班,沒錯,但是僅限於我們店以外的所有店總共有5家店,偏偏打卡機放在我這間店,店長說我們要等到所有人下班才可以走,而且店長希望整間店的人是一起離開的所以只去了一天,今天早上打給人事說不去了,繼續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