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h wrote:
要看機關承辦盡不盡...(恕刪)


潸潸潸潸潸潸潸潸潸潸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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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的工作性質也是如此

但之前看到機關裡一封MAIL寫著承攬契約人員的薪資,不是預算喔

照職級分,我的職級有到30K,但實際契約只簽28K,每月扣掉勞健保勞退自提,實拿只有26K

只是這邊似乎都是如此,一樣的職級都是那樣的薪水

簽的也是一年一簽的勞動契約,每個月也沒有薪資單

公司沒有訓練制度,來就是問同事怎麼辦業務

很多科室都用一堆,但有的素質真的很詭異,我之前做半年還沒有員工證,還發生過我的電腦系統帳號被刪掉

制度不怎麼好,很多人是靠關係進來的,最近想開始找新工作了

曾經聽說有其它契約人員爭取權益,但下場是隔年不續聘

我這樣會講太多嗎..?
其實這就是變種的派遣員工.這沒有法律上的問題.

1. 是接委外公司對委外公司所簽的合約. 上面約定付給公司的薪資是2造談好且同意的.
2.接委外的公司出缺,面試後受談好的offer, 員工接受一年一約(因政府標案大都是1年1約,期到沒標到,就失業,好心一點的業主還會安排到其它客戶去繼續當駐點人員(派遣工).

所以沒有法律上的問題,只是道德問題(把員工當物品使用).
我覺得不管你做什麼種類,公家機關的標案或計劃,做事的人心態
很重要,因為它會為你累積很多不同的經驗,但我發現有人總是在
做公家機關的案子時,就好像變成自己是做官的人一樣,要知道你
的計劃對象是誰,成果不只是為了交待而已,計劃結束就是結束,
後續也要處理得當,做專案也是很不錯的工作呢!
這個問題蠻有趣的,如果反過來說
勞雇契約上寫的薪資是3萬5,而勞雇契約也提報給公家機關查驗了
公家機關沒有提出異議
可以主張公家機關沒有盡到監督廠商的責任嗎?

ElliBanks wrote:
公家機關跟公司有簽訂合約,合約內容有包含公司聘請的員工所該給予的薪資(月薪)
公司聘請員工時也需要跟員工簽訂勞雇契約,契約裡面有寫明薪資金額,也須提報給公家機關查驗
問題來了,假如合約內容寫到公司聘請員工所該給予的薪資為3萬好了
但是勞雇契約上寫的薪資只有2萬5,而勞雇契約也提報給公家機關查驗了
公家機關沒有提出異議
假如我是員工的話,可以主張公家機關沒有盡到監督廠商的責任嗎?.(恕刪)
我的飯碗好小 wrote:
這個問題蠻有趣的,...(恕刪)


潸潸潸潸潸潸潸潸潸潸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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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iBanks wrote:
如題假如一間公司標...(恕刪)

合約貼出來看比較快啦
基本上這些都是審核重點
除非承辦人不想拿鐵飯碗了,不然出錯的機率極低
只要跟錢有關的項目,沒有一個公務員會輕忽的
一不小心就被告圖利了,誰能不謹慎?
就算沒意圖,沒被判刑,接受政風調查或上法院也有得受了
小過甚至大過跑不掉
期間還可能停職或調去坐冷板凳

找了一堆勞動契約範本,月薪都是含勞健保費用、提撥退休準備金什麼鬼的
找不到這種所謂勞健保還額外30%的,那些費用會到30%這麼多嗎?

沒有相關證明文件就請不到款啦
就算承辦不盡責,錢的事情都是要層層蓋上去的
這種情況還請得到款,就不是承辦盡不盡責了,是這個機關根本整個爛掉了
你覺得機率有多高?
blood0819 wrote:
合約貼出來看比較快...(恕刪)

潸潸潸潸潸潸潸潸潸潸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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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iBanks wrote:
抱歉,文裡面有寫,...(恕刪)

就是勞務承攬合約/勞務採購契約啊
範本一堆公家機關有提供
真的找不到你這種寫法的
不貼出來,真的不好理解
絕大多數在薪資那一條就會註明含不含勞健保…

而且也沒看到廠商要附跟勞工的契約
請款就是勞工清冊、勞健保證明、薪資匯款有的沒的
所以廠商跟勞工怎麼簽,感覺根本不是重點
員工的契約有需要陳核嗎?搞不好根本沒有
不好意思
我是在想1件事
我是工程小包,今天我跟大包簽約,我上面的大包承攬公共工程,也是跟公家機關簽約
在投標的時候,標單的單價都會寫上去,可是我們從來不會去想,大包到底跟機關拿了多少錢
偶爾我老闆娘也會直接去標公家機關的工程,我的薪水的單價也會在標單上面,可是我也不會去想老闆跟機關拿了多錢

今天是因為你的薪水比標單上面的少,所以你會有這個疑問
如果今天你的薪水比較多,同樣的邏輯成立的話,是不是公家機關也瀆職

其實很多事情我都沒有徹底想清楚,才會落得現在這種下場
我自己也看開了,反正就這樣過日子吧
我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思啦

ElliBanks wrote:
你要有前提阿,不然...(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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