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的工作性質也是如此但之前看到機關裡一封MAIL寫著承攬契約人員的薪資,不是預算喔照職級分,我的職級有到30K,但實際契約只簽28K,每月扣掉勞健保勞退自提,實拿只有26K只是這邊似乎都是如此,一樣的職級都是那樣的薪水簽的也是一年一簽的勞動契約,每個月也沒有薪資單公司沒有訓練制度,來就是問同事怎麼辦業務很多科室都用一堆,但有的素質真的很詭異,我之前做半年還沒有員工證,還發生過我的電腦系統帳號被刪掉制度不怎麼好,很多人是靠關係進來的,最近想開始找新工作了曾經聽說有其它契約人員爭取權益,但下場是隔年不續聘我這樣會講太多嗎..?
其實這就是變種的派遣員工.這沒有法律上的問題.1. 是接委外公司對委外公司所簽的合約. 上面約定付給公司的薪資是2造談好且同意的.2.接委外的公司出缺,面試後受談好的offer, 員工接受一年一約(因政府標案大都是1年1約,期到沒標到,就失業,好心一點的業主還會安排到其它客戶去繼續當駐點人員(派遣工).所以沒有法律上的問題,只是道德問題(把員工當物品使用).
我覺得不管你做什麼種類,公家機關的標案或計劃,做事的人心態很重要,因為它會為你累積很多不同的經驗,但我發現有人總是在做公家機關的案子時,就好像變成自己是做官的人一樣,要知道你的計劃對象是誰,成果不只是為了交待而已,計劃結束就是結束,後續也要處理得當,做專案也是很不錯的工作呢!
這個問題蠻有趣的,如果反過來說勞雇契約上寫的薪資是3萬5,而勞雇契約也提報給公家機關查驗了公家機關沒有提出異議可以主張公家機關沒有盡到監督廠商的責任嗎?ElliBanks wrote:公家機關跟公司有簽訂合約,合約內容有包含公司聘請的員工所該給予的薪資(月薪)公司聘請員工時也需要跟員工簽訂勞雇契約,契約裡面有寫明薪資金額,也須提報給公家機關查驗問題來了,假如合約內容寫到公司聘請員工所該給予的薪資為3萬好了但是勞雇契約上寫的薪資只有2萬5,而勞雇契約也提報給公家機關查驗了公家機關沒有提出異議假如我是員工的話,可以主張公家機關沒有盡到監督廠商的責任嗎?.(恕刪)
ElliBanks wrote:如題假如一間公司標...(恕刪) 合約貼出來看比較快啦基本上這些都是審核重點除非承辦人不想拿鐵飯碗了,不然出錯的機率極低只要跟錢有關的項目,沒有一個公務員會輕忽的一不小心就被告圖利了,誰能不謹慎?就算沒意圖,沒被判刑,接受政風調查或上法院也有得受了小過甚至大過跑不掉期間還可能停職或調去坐冷板凳找了一堆勞動契約範本,月薪都是含勞健保費用、提撥退休準備金什麼鬼的找不到這種所謂勞健保還額外30%的,那些費用會到30%這麼多嗎?沒有相關證明文件就請不到款啦就算承辦不盡責,錢的事情都是要層層蓋上去的這種情況還請得到款,就不是承辦盡不盡責了,是這個機關根本整個爛掉了你覺得機率有多高?
ElliBanks wrote:抱歉,文裡面有寫,...(恕刪) 就是勞務承攬合約/勞務採購契約啊範本一堆公家機關有提供真的找不到你這種寫法的不貼出來,真的不好理解絕大多數在薪資那一條就會註明含不含勞健保…而且也沒看到廠商要附跟勞工的契約請款就是勞工清冊、勞健保證明、薪資匯款有的沒的所以廠商跟勞工怎麼簽,感覺根本不是重點員工的契約有需要陳核嗎?搞不好根本沒有
不好意思我是在想1件事我是工程小包,今天我跟大包簽約,我上面的大包承攬公共工程,也是跟公家機關簽約在投標的時候,標單的單價都會寫上去,可是我們從來不會去想,大包到底跟機關拿了多少錢偶爾我老闆娘也會直接去標公家機關的工程,我的薪水的單價也會在標單上面,可是我也不會去想老闆跟機關拿了多錢今天是因為你的薪水比標單上面的少,所以你會有這個疑問如果今天你的薪水比較多,同樣的邏輯成立的話,是不是公家機關也瀆職其實很多事情我都沒有徹底想清楚,才會落得現在這種下場我自己也看開了,反正就這樣過日子吧我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思啦ElliBanks wrote:你要有前提阿,不然...(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