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試用期三個月, 試用期滿後加薪不管法律是否有規定,但這至少是約定成俗的一件事,三個月了老闆還是沒有什麼表示,這代表若不是你的能力有問題, 老闆勉強留你,就是這個老闆摳門,想把你榨到乾為止,以後也別想什麼固定調薪這檔子事了。問老闆確認一下, 是否他忘記了,不然走人吧!免得遇到冷水煮青蛙,老了腳麻了連走都走不了。江山易改, 本性難移,老闆若是有摳門這種個性日後只會不斷地秀下限而已,不會那天突然良心發現大發慈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