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 與 非自願 離職 ,對公司的影響為何?

向上爬爬爬爬 wrote:
1.自願:想走就走,...(恕刪)

叫你快點走,多給你一個月薪資,然後要你自願離職...這樣就已經是違反勞基法了喔,首先,通知要你離職時,原本就要給預告期,預告期內,你可以每週有2天求職假,如果要你馬上離開公司,那本來就要補給預告期的薪資,所以並不是"多給你一個月",而是本來就要給,另外要你自願離職,這樣就拿不到資遣費,也無法申請失業補助,這分明就是違法阿...
有更好的工作,何必跟目前的公司扯這些呢? 真的在浪費時間。
不缺錢,何必跟目前的公司扯這些呢? 有損身價。
誰對你好,對你不好,記在心裡... 未來是否會再碰面,不知?
說不定你未來待的公司,是目前此公司的客戶?
cche1079 wrote:
一天到晚裁員 公司記錄不好看,勞工局也會過來關切~

主要是申請外勞配額會有問題
樓上一些人你有弄顛倒嗎?

我面試時看到非自願離職書都會先懷疑、多注意
因為怕撿到槍,別人公司都不要了,我還撿起來?傻嗎?

如果,你覺得領失業救濟比下一份工作更重要,那去拿「非自願離職」
如果,想儘速找到下一份工作,拿「自願離職」,面試時你還可以稍微說一下前公司的問題,說啥公司內部惡鬥啊~沒有前景啊,基本上不要太誇張都還可以說

有次,我已經請人資先通報勞工局(10天前),然後fire,但員工拜託可否開自願離職,且簽自願放棄資遣費
我都已經完成通報手續了,當然是不願意,直接請人資開非自願離職書,
一個月後他又來拜託,說拿非自願離職很難找工作,我才請人資勉強開給他

我跟勞工局請教過,只要不是大量、集體資遣、且沒有常常資遣員工,
偶爾資遣幾位對公司而言不會有任何影響
沒有啥扣點數這種事

我公司固定淘汰跟不上的員工,每年5~10%
勿私訊!勿加好友!無意回答私人問題!否則黑名單,謝!
向上爬爬爬爬 wrote:
1.自願:想走就走,...(恕刪)


影響是政府對公司的看法。

非自願離職政府勞工保險要付錢。
lailuande wrote:
另外說實在話,這年頭打到前公司 reference check 的越來越多了。我如果年輕,還想在同一個業界(假設圈子很小),我很有可能會選擇自願離職。

你為啥覺得選擇自願離職前公司就會幫你講好話?
emeryville wrote:
你為啥覺得選擇自願離...(恕刪)


你說的當然也有可能,世事無絕對;
但是自身問題被資遣的員工reference check 時絕對沒有好話(除非是對手公司,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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