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USES wrote:
各位好,家中小妹上個月找到一份工作,很一般的作業員性質
當初說的待遇是早8晚5,周休二日,加班另計
月薪23000+全勤1000 有勞健保
於2018/12/6號到職,其中請了一天病假
正常班共17日
平日晚上加班3小時,共10天=30小時
週六加班共2天=8小時
加班總數=48小時
於2019/1/5號發薪,只領了17700
今天又另發了現金說是加班費2200,說是加班滿46小時一慮用現金來發,但這數字....
全加起來也才19800
試算一下,算錯的部份還請專業大大們提點><"
時薪=23000/30天/8小時=95.83
平日加班3小時應為
95.83*1.33*2 + 95.83*1.66*1 = 426.95
總共10天, 應為 4269.5
星期六是休息日,所以薪水應該是
(95.83*1.33*2 + 95.83*1.66*6)*2天=2418.75
12月的加班費總額應為6688-->這樣算對嘛?
如果這樣算是對的, 你妹只領2200......
又,月薪23000,投保薪資級距應為23100,員工只要負擔833
12/6到職,病假一天,薪水應為23000/30天*25.5天(病假半薪?)=19550
扣掉勞健保員工負擔833=18717
如果我沒有算錯...月薪他少領了一千塊...薪資條上有列出來嘛?
對了~今年最低工資提升到23100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