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小黃 wrote:如果沒打算繼續幹的話...(恕刪) 公家單位關切目前也會自行約束,太過關切萬一工廠倒了失業率上升也不行.遲到61分扣一天是不仁道,但管理角度看有員工遲到(不知何時到),組長當天行程安排應滿......,員工遲到造成的損失不是只有他自己遲到會影響部門排程.
這樣扣款的比例的確高了些,當然可以向相關單位申訴,但是損失最大的一定是你朋友。但是你朋友遲到一個小時,說真的,有點離譜,如果是這樣,因該是請假一小時或是半天吧。實際過程就雖然我們不清楚,不過真的要多小心,這樣的出勤狀況,會在很多職場上吃虧的。
frank111 wrote:回到問題的原點,遲到的原因是不可抗拒的因素嗎?一開始不知道公司的遊戲規則嗎? 從樓主的文內,應該就寫了公司的規章不清吧所以才會想了解這樣的扣薪比例是否合理另外,不管遲到的理由好不好或對不對跟公司能否扣薪,以及扣薪的比例是無關的兩件事情不用混在一起討論一個是公司制度問題,一個是個人自我管理問題樓主的疑問是著重於前者而非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