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y00878 wrote:就職前如果有說三個月...(恕刪) 未必…公司如果有規定試用期內不給全薪(例:薪資30000,試用期領27000,期滿調回30000…這種才該調,或者明確告知試用期薪資多少,期滿多少…)不然為何要調?我工作十多年也換過不少工作,沒有所謂的試用期……
個人覺得,版主應該要積極地繼續往外尋求機會,之前我也知道有人在ixM上班一個禮拜之後,馬上離職,不過事後才知道原來有找到更好的OFFER,我覺得政府或是社會風氣應該要鼓勵人跳槽,讓慣老闆們知道找不到優秀人才的痛苦。之後的薪水成本才會回到應有的水準。板主要想想,三個月加薪你能夠期待加薪多少,我個人估計多個兩三千就很祖先保佑了,不過你也知道台灣的物價高,那兩三千只是讓你每餐可以多吃個炸雞排而已,與其這樣,還是繼續尋找更好的敘薪根更好的工作環境。
sunmoonstars wrote:如題,到新公司後,...(恕刪) 最近接觸的一位年輕人第二份工作,月薪28500三個月試用期滿,沒照原來說的調薪半年後才調至三萬一千元現剛滿一年二個月連獎金已近四萬元,對工作也有了自信想幹滿二年後跳槽這沒什規則吧!忍一下也許有機會忍一下也許被認為賣肝、賣勞力死也不幹誰知呢?網民叫你留,你就留嗎?網民叫你走,你就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