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啥好吵
法令在此
法規名稱: 鼓勵公教人員儲蓄要點
修正時間: 78.1.14
所有條文編章節條文檢索歷史沿革相關令函相關判解制定依據附屬法規異動條文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一、目的:培養公教人員儉樸儲蓄習慣。
二、原則:採自願參加方式,給予優惠存款待遇,但不由國庫負擔補貼。
三、存儲方式:按月定額存入,隨時自由提取。
四、金額限制:自七十八年元月份起,每一職員最高儲蓄額為一萬元、工
友五千元,其每人最高限額為職員七十萬元、工友三十五萬元,超出
部分,改按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五、利率:按存款時各承辦儲蓄單位牌告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機動計
息。
六、適用對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因薪給制度不同,不包括在內)
。
七、辦理方式:每月於發薪時由各機關學校會計出納人員彙總代向存款銀
行辦理。
八、承辦儲蓄單位:各公、民營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除外)及郵政儲金匯
業務。
貓貓籠九 wrote:
專業的來了
沒啥好吵
法令在此
法規名稱:鼓勵公教人員儲蓄要點
修正時間:78.1.14
所有條文編章節條文檢索歷史沿革相關令函相關判解制定依據附屬法規異動條文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一、目的:培養公教人員儉樸儲蓄習慣。
二、原則:採自願參加方式,給予優惠存款待遇,但不由國庫負擔補貼。
三、存儲方式:按月定額存入,隨時自由提取。
四、金額限制:自七十八年元月份起,每一職員最高儲蓄額為一萬元、工
友五千元,其每人最高限額為職員七十萬元、工友三十五萬元,超出
部分,改按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五、利率:按存款時各承辦儲蓄單位牌告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機動計
息。
六、適用對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因薪給制度不同,不包括在內)
。
七、辦理方式:每月於發薪時由各機關學校會計出納人員彙總代向存款銀
行辦理。
八、承辦儲蓄單位:各公、民營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除外)及郵政儲金匯
業務。
讚!真正專業的回文!
就是這份資料啦,這個我知道,目前的年固定利率是1%。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