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來就是最複雜的.如果面試就能看的清楚, 那這個世界也不會有離婚這回事了.高階主管, 創辦人難道都不會離婚拆夥嗎?嘴砲族履歷到處看得到, 喝過洋墨水吹的還更大, 換個說法叫包裝.用香蕉請, 你可以挑猴子. 用高薪請, 你有機會挑人才. 可是人才大家搶, 你挑人才, 人才也挑你.
findaway wrote:我27歲,是一間小型公司的創辦人。開公司這段日子以來,我始終覺得最難搞的不是我的客戶....最難搞的是員工,尤其是中年的女性...(恕刪) 那你可能要先檢討自己,是否面試時有識人不明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