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deralive wrote:
別氣了下次忘記打卡...(恕刪)


完全灑脫,最好直接坐在辦公室滑手機打電動
反正是曠職,記得音樂開小一點,別影響到有打卡的同事與長官們
來打個臉好了
對此,勞工局表示,如過勞工忘記打卡卻有出勤的事實,事業單位因照實記錄勞工出勤的狀況,不應該視為曠職,否則違法。
如果是正常公司,違法。該倒楣的是老闆。

如果是爸媽發的薪水,情況有點尷尬...還是跟爸媽好好認個錯。

請媽媽不要扣薪水。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一個小路人 wrote:
我不懂,就說一定要打...(恕刪)


什麼爛公司這麼刁??
不想吐槽這個老闆
不過請查一下函釋令(80)台勞動二字24671號,就知道現在的員工都是怎麼被唬弄的
嗯,我們公司只要填個異常單,經主管認帳簽名就可了。連這種補救機制都沒有........還是別待了吧.........
看公司的規定了
一個小路人 wrote:
我不懂,就說一定要...(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