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從事通訊前線人員一職 前一兩個月老闆頒布了一項新條款 因為通訊跟一般業績單位一樣 每月都背負著目標 而老闆訂了新規則 只要業績沒有達到公司頒訂的目標 沒到第一樣 每日提早30分上班沒到第二項 晚下班30分+扣特別休假一天想請益版上先進們 老闆這樣的做法 是合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