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一家規模不大的通訊行上班 由於最近老闆動作頻繁 一些員工撐不下去 紛紛離異
小弟年資不算深 但也幹了好幾年了~"~ (以前福利好 薪水也還不錯 大環境還算可以的時候入行)
但這個行業 每況愈下 薪水也越來越不盡理想 大概每月都是領固定27K左右(外加東扣西扣 有時不到27K)
最近也實在撐不太下去動起了離職的念頭 一來是老闆出招 且招招致命啊 業績目標沒達成
就扣員工年假之類的狠招

再加上先前年終事件(老闆因公司沒有賺錢為由 員工都沒有領年終 更別說尾牙了 連個影都沒有)
上班的時間 我們比眼鏡連鎖還慘一點 月休五天 每日上班時間是 早上的11點到晚上的10點 11個小時
(有時候也是碰到一些客人或者是雜事多的時後 都會比較晚下班 加班費? 想都別想)
小弟實在很好奇 有沒有比我們還苦命的? 想表達的是 服務業 真的都這樣嗎?
(我們有保勞保呀)我們不算勞工嗎??? 勞基法到底有沒有保障我們這些"服務業"的員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