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資遣費發放情況不太清楚想請教有相關經驗或知識的板友提供建議
前公司在5/30宣布
6/1開始將廠房含設備轉給另一家公司經營,
人員部分全部轉任新公司,但年資重算
(PS:新公司以承租的方式取得經營權)
前公司董事長也在會議上告知會發放資遣費結清年資,
並於會議中直接要求轉任人員簽同意書
因相信高層愚蠢的就簽了....

今天領最後一個月的薪資發現資遣費未入帳
詢問前公司相關人員後得到的答案是:
因同意轉任新公司,所以不需發遣散費
討論過後對方請我發個MAIL由她轉承上司做確認
(PS2:我向新公司管理階層詢問過年資確定是不承認的)
請問這情況前公司確實是可不發遣散費嗎?
有先GOOGLE了一下
有些案例類似前公司是不發放....
也有些案例是有爭取到這筆錢
難道就只能傻傻被那些奸商得逞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