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文....負能量爆發....請不要推我下懸崖)
.
.
.
.
.
.
剛進入非營利組織工作未滿三個月(還差五天),我加入的第二週,就開始獨立作業。我的主責如下:
⚫募款餐會舉辦(DM,EDM,募款手冊,流程手冊,支持者邀約,開場影片企劃................無限延伸與無性生殖)
⚫編輯季刊X2,其中一本要在餐會時同時出刊,並幫大頭代筆。
⚫網站、APP資料更新、社群網站推播
⚫委員會議邀約、舉辦、寫議程、開會
⚫每週電子報
⚫其它活動半天或一天的支援。
以上是我的工作量
但今天開會,因為其中一本手冊出刊延了一週,我被一位主委罵:你這叫做工作沒效率,重點的事怎麼沒追到!
我超想哭,也當下很想說:那我離職!我到底有多少工作量你知道嗎?我不相信有多少人能有能力在這麼短的時間就把一堆不同領域的事情全部吃下,薪水還領不到全國平均薪資。
你有本事,你來做做看或找人來做啊!找得到,我薪水還你都行。
非盈利組織的員工就該被當作可低薪、可被羞辱嗎?還是說是當台灣的受僱者都是這樣。
到目前為止,我也還沒收過加班費。
我三十出頭了,這樣的工作量還被這樣羞辱,讓我換工作的念頭更強烈了,但到底會不會越換越糟。
為什麼我找工作沒辦法找到工作量正常分配的(前一份工作也這樣),因為是文科?因為不是前五校畢業?因為不是碩士?因為沒喝過洋墨水?
到底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