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預計12月中關廠,人員要進行合議離職或資遣,有位同仁說要申請育嬰留停,預計1/26才要開始請,因為覺得這樣可以拿到年終獎金,這樣可行嗎??個人是覺得很奇怪,公司都要關廠了,怎還會讓他多留1個月拿年終...
人資會處理
rubaruba
人資發業佩文??
覺得.......
我覺得會不會失算,自己算這麼高興
都要關廠了.....
年終獎金不是勞基法明令的薪資、除非雙方勞務契約有明訂保險年薪月數。

而企業關廠就是沒營利為啥會有年終獎金?企業若不是傻就是有彿心

底層打工仔都喜歡一廂情願做白日夢不去詳查勞基法內容與權益、而是把福利當成慣例認為一定有。

企業公告要結束營業、還有人要申請育嬰留停、這傢伙肯定是個人才~
童慶章 wrote:有位同仁說要申請育嬰留停

這位同仁就是你吧

沒有看到這幾個關鍵字:關廠,資遣
還在哪算盤打得那麼響
飯店都要倒了你還希望吃到隔年的餐點喔??
不合邏輯,
都關廠清算沒有僱主了,
哪裡來的僱主發年終?
rubaruba
你說的朋友該不會就是你
12月中關廠,1/26才要開始請育嬰留停
12月中-1/26 他要幹嘛??

如果是我下個月資遣 該給的錢就給吧,不要仁慈避免以後的麻煩
公司都要關廠沒理由要養一輩子。 這種算盡利益很難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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