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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雲兒飄呀飄 wrote:
我的目的不是公審車行...(恕刪)
再引用 網友回覆文:「是車行修完車後,拿別人KRV修車的估價單當成是你雷霆S125的收據給你,害你差點從修車修了2萬元的苦主變成網軍頭」。
你也同意說是上述這樣的情況。
我覺得要原廠說明的話,必須先釐清你到底修了什麼?換了什麼?
有了基礎才能和原廠討論你維修的項目以及這些零件壽命是否合理。
現在車行拿了「不屬於你車子」的維修單給你,
你也拿了這張「不屬於你車子」的維修單po上網來質疑原廠,
那麼,不管是哪一家原廠,都沒有辦法能夠回覆你的問題。
因為原廠根本不曉得你維修了什麼東西?
所以,重點應在於你的車子真實狀況修了哪些東西?
然後花了2萬元。值不值得的問題?
這是一般很容易理解的程序,把來龍去脈弄清楚,才能為你自己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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