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台灣,還有哪個國家ETC平均每5公里都設收費感應器?


小炫仔 wrote:
在休息站迴轉有意義嗎
迴轉就到不了目的地了阿...(恕刪)


對小型運輸業者來說, 意義很大...

小恐恐 wrote:
說實在的!!!!藍光在白天大太陽下無感!!!

晚上有感.......建議在感應架附近加裝路燈就好了!!!!

保證無感!!!!

再說!!!!藍光在晚上哪裡刺眼......跟交流道的路燈比起來.....有很亮嗎???

我倒覺得交流道的路燈刺眼!!!!



好建議,真的直接裝燈好了,都比突然藍光安全,大家要記得,有事故時,要順便告ETC,因為藍光造成短暫失明。真的是非常危險的設計.

小恐恐 wrote:
請問.....改計程收費你有多繳錢嗎???

裝ETC有叫你繳費嗎???

之前裝BOT換貼紙還不是有退租金!!!

退的900元放銀行再多年也不計息!!!

你有損失嗎???對喔.....至始至終你都沒裝.....

所以你應該沒損失!!!!

就算全面開通使用ETC......你不裝還是沒損失,但也沒賺到!!!!


絕對有損失.

把原本應該用於道路建設與維護的錢, 分一部份給財團, 是所有用路人的損失!!

如果你覺得無所謂, 那貪汙的, 吞公款的, 你覺得如何?

反正錢被 A 走, 只是建設少一點, 爛一點, 也不會要你多繳稅呀!
那個藍光,,,,在晚上的時候,,,閃到我都要瞎了,,,,,真的很爛的設計
真的很爛的設計 真的很爛的設計 真的很爛的設計 真的很爛的設計真的很爛的設計 真的很爛的設計真的很爛的設計真的很爛的設計真的很爛的設計真的很爛的設計真的很爛的設計真的很爛的設計真的很爛的設計
我時常南北往返
那個藍光真的太閃了
非常不舒服
沒有別的辦法嗎?

rickie.yang wrote:
絕對有損失.

把原本應該用於道路建設與維護的錢, 分一部份給財團, 是所有用路人的損失!!

如果你覺得無所謂, 那貪汙的, 吞公款的, 你覺得如何?

反正錢被 A 走, 只是建設少一點, 爛一點, 也不會要你多繳稅呀!...(恕刪)



好呀!


不需要遠通
政府自己做可以

那結果呢?

還不是一樣要有一部份錢來維護這些東西

蓋東西不用成本不用錢呀?
不用做事它就會自己生出來嗎
做好之後不也一樣要維護


造你說的

一樣用路人會因為如此而有所損失


到底知不知道在反什麼呀?
一__一" wrote:
不多蓋點 怎麼a錢

能想到這樣的方案的也真是超天才了

台灣的政務官都在幹嘛呢?

是無腦嗎..



前面有人說過了,這是遠通蓋的,蓋愈多只表示花得成本愈多,所以當然是用最佳方式。

是誰無腦呢?
黑夜裡的瑩火蟲 wrote:
好呀!

不需要遠通
政府自己做可以

那結果呢?
還不是一樣要有一部份錢來維護這些東西
蓋東西不用成本不用錢呀?
不用做事它就會自己生出來嗎
做好之後不也一樣要維護
造你說的
一樣用路人會因為如此而有所損失
到底知不知道在反什麼呀?


機械化跟自動化的目的是什麼?
不外乎降低成本跟危險.

不知道您知不知道目前人工收費成本跟 ETC 後需要付給遠通的金額差距有多少?
人工收費也沒啥危險性.
建了個"自動化", 卻必須要增加成本, 如果不是為了圖利財團, 那何不保留原本的人工收費就好?

我說指的損失, 是指 需要付給遠通的金額跟原本人工收費成本之間的差額.

問我在反什麼呀?
整個的標過程跟本是個大荒謬!
建置後沒有降低成本就算了, 還增加了幾倍!
幾次的沒達成使用率違約, 都可以不依合約開罰!
或許少了小弟一台車沒裝 etag 影響不大. 不過每次過站多 2~4 塊小弟還花的起, 就是不想成為助長這不公不義的推手!
rickie.yang wrote:
機械化跟自動化的目的是什麼?
不外乎降低成本跟危險.

不知道您知不知道目前人工收費成本跟 ETC 後需要付給遠通的金額差距有多少?
人工收費也沒啥危險性.
建了個"自動化", 卻必須要增加成本, 如果不是為了圖利財團, 那何不保留原本的人工收費就好?

我說指的損失, 是指 需要付給遠通的金額跟原本人工收費成本之間的差額.

問我在反什麼呀?
整個的標過程跟本是個大荒謬!
建製後沒有降低成本就算了, 還增加了幾倍!
幾次的違約沒達成使用率, 都可以不依合約開罰!
或許少了小弟一台車沒裝 etag 影響不大. 不過每次過站多 2~4 塊小弟還花的起, 就是不想成為助長這不公不義的推手!...(恕刪)



當然
所以如您所說
除非保留現在全人工收費


不然
若未來驅勢就已經是要全電子化的時代

請問發給誰來做
或是政府自己來做

不一樣有這些增加的成本
不一樣有你所說損失

差別在哪?



標的過程荒不荒謬
結果都是一樣不會改變

就是改成電子化
一樣會有大成本的投入
大成本的建製

你不喜歡徐胖子
是個人的問題
所以你可以選擇
但請不要無限上綱



至於違約使用率為何不開罰?



政府對遠通電收主張的民事違約金 不等同行政裁罰

基於ETC營運不中斷、保障全民利益,及推動國道計程政策,政府選擇了eTag整體解決方案,是責成廠商而非袒護廠商,遠通電收必須不斷擴大eTag供裝量、以更高額的財務付出,履行合約內外的嚴苛要求。

政府依據促參法相關規定與遠通電收簽訂ETC契約,係屬民事契約的規範。外界把高公局對遠通電收2.2億元的民事主張,比之為交通違規或行政機關下達之罰單,進而認定個人違規的行政罰單事由亦可不罰,是在法源引用上的誤解。

遠通電收在eTag整體解決方案尚未執行完畢就被迫陷入雙重檢核的爭端,還得仰賴契約中公平、公正的機制釐清,何來特權之有?



大概是這樣吧



法律不是一般人能懂的

不然就不會
一樣是貪污

有的人關到長跳蚤
有的人卻沒事了~



"逼逼兩聲快速通關",最好Etag會響!!
一整個就是照自己的想法在寫文章吧???
YOUR FRIEND DDT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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