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簡單的算術都算不好


黑夜裡的瑩火蟲 wrote:
未來驅勢就已經是要全電子化的時代
請問發給誰來做
或是政府自己來做
不一樣有這些增加的成本
不一樣有你所說損失
差別在哪?
黑夜裡的瑩火蟲 wrote:
投標的過程荒不荒謬
結果都是一樣不會改變
就是改成電子化
一樣會有大成本的投入
大成本的建製
黑夜裡的瑩火蟲 wrote:
政府對遠通電收主張的民事違約金 不等同行政裁罰
基於ETC營運不中斷、保障全民利益,及推動國道計程政策,政府選擇了eTag整體解決方案,是責成廠商而非袒護廠商,遠通電收必須不斷擴大eTag供裝量、以更高額的財務付出,履行合約內外的嚴苛要求
黑夜裡的瑩火蟲 wrote:
法律不是一般人能懂的
不然就不會
一樣是貪污
有的人關到長跳蚤
有的人卻沒事了~
黑夜裡的瑩火蟲 wrote:
根據招商文件規範,計程收費階段須達到執行【時段、路段差別費率】,且因國內國道為路網特性,所以若要進入計程收費,收費門架若設於匝道,無法達成招商文件之規範,只有主線收費,才能規劃【時段、路段差別費率】。
因應國道計程收費採「走多少、付多少」的里程付費原則,而台灣的高速公路為環狀路網,為了達實質公平收費,ETC感應門架是採取沿線收費,也就是主線道收費。這與收費站在主線道收費的概念相近,只是把收費區位再拉更細,不改變用路人使用國道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