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4更新)~無e-Tag繳費方法懶人包

謝謝整理,很實用的懶人包


因為需要的第三行
請問有人跟查到的結果跟我一樣嗎?

車子是登記老婆名字
但是輸入她的身份字號或是我的都顯示"登記的車主證號與您輸入的XXX不同,無法顯示交易日期"

沒想到去遠通服務中心印明細還要$2

還有為啥我在遠通網站上找不到遠通服務中心的
直營和加盟的地址咧,連來連去都沒看到網頁
還一直連到叫民眾辦E-TAG的網頁去
萬隆是個好地方 wrote:
破迷思!非裝eTag...1. 春節前應該就會取消超商繳費加收的5元手續費
2. 7/1後也有9折的通行費優惠(恕刪)


遲來的正義,但沒有寫什麼時候實施

大家加油!


立院協商共識 eTag手續費不得轉嫁用路人
2014年01月08日12:37

【蘇聖怡/台北報導】立法院今日繼續進行總預算朝野協商,針對遠通eTag爭議不斷,朝野協商達成共識,未安裝eTag的用路人,到超商補繳費用所收的5元手續費,應由遠通電收自行吸收,不得轉嫁用路人。

而高鐵部分,由於高鐵與政府簽約的特許年限為35年,近5000億元資產需攤提完畢,為避免負擔太大,高鐵盼延長特許年限;對此,朝野也有共識,若高鐵特許年限要延長,必需經立法院審查同意。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0108/322471/立院協商共識%E3%80%80eTag手續費不得轉嫁用路人

馬克一下,謝謝大大費心整理!!
15151515151515!!
感謝分享~
標記一下!
eTag到超商繳費,消費者要被多收5元手續費,被立委批評是違反合約內容,圖利遠通。立法院今天(8號)在協商交通部今年度預算時就達成共識,將在院會做成主決議,未來民眾在超商繳納遠通費用,將不用額外負擔5元的手續費。民進黨立委葉宜津並說,交通部長葉匡時已經承諾,過年前就會兌現。(程平報導)
提案的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說,依照合約,遠通電收應廣設服務據點,但遠通電收卻以便利商店來替代服務據點,更因此要收取5元手續費,根本違反與交通部簽訂的合約,因此立院朝野才達成共識,將在院會中作成決議,用路人在超商繳納的費用,所產生的成本遠通要自行吸收,不能轉嫁用路人。
此外,朝野也同意,遠通電收在寄發繳費通知給未安裝eTag用路人時的費用,也該由遠通自行吸收,不該由國道建設基金支出,因此也將針對這部分在院會中做成主決議。
另一方面,針對台灣高鐵向高鐵局申請延長特許經營權從35變為99年。朝野也將在立院做成主決議,要求高鐵要申請特許延長,必須要經由立法院同意。
我之前也遇到過這個問題
後來重複多key幾次就好了
大概key5次有1-2次會這樣
也許是網站問題
真不知道這是什麼爛網站
請問各位先進

請問從遠通電收的網站如何查到路線的明細?

我從繳費那邊點明細

都只有看到總費用以及優惠之後的費用

但是沒有看到大家貼出來的路徑﹝通過哪個閘道﹞

請問我該從哪裡查呢??

btw,

我也是不貼etag的賭氣人

雖然我每天都要用到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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