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lse wrote:
不用跟他認真啦,他的...(恕刪)
+1
我是打發時間啦~~
哈哈哈

破曉之光 wrote:
我才無言勒
實作數量結算的東西要依比例計價什麼?
舉證
沒舉證會去上法院嗎
你當我們去法院拌家家酒啊
不知什麼叫法官不採信
所以你確定法官一定要採信你的證據嗎?
跟沒打過官司的人說話真的很累
你要去玩不繳費自己去玩
別在那邊害無知的其他人謝謝指教
我已經苦口婆心勸了幫不了你
不然玩一套給大家試範
別再那邊光口說說
想必你也可能只是說說而已
因為後續程序想到就累
告贏當場給你500字道歉文
不怎麼想說了
外行的看熱鬧內行的看門道
希望社會人士門看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