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ETC帳戶」 跟 「車輛過戶」 是兩回事7/5賣給車商, 當天有去監理站完成過戶登記了嗎?在還沒完成過戶登記前, 車子還是登記你的名字即使沒有ETC帳戶, 不管誰開這台車, 一樣是要找你要錢啊!?至於你要找誰要錢 也是你自己的事 遠通本來就無權仲裁
dj720c wrote:...即使沒有ETC帳戶, 不管誰開這台車, 一樣是要找你要錢啊!?(恕刪) 不是這樣的阿..過路費是向駕駛人收取的..只是你要舉證你不是駕駛人過路費法第14條...以汽車所有人為被通知人書面通知補繳。但於補繳期限內,汽車所有人檢附相關證據或證明文件告知實際駕駛人時,應即另通知該駕駛人限期補繳。
hsinchuman wrote:不是這樣的阿..過路費是向駕駛人收取的..只是你要舉證你不是駕駛人過路費法第14條...以汽車所有人為被通知人書面通知補繳。但於補繳期限內,汽車所有人檢附相關證據或證明文件告知實際駕駛人時,應即另通知該駕駛人限期補繳。 以前過收費站...誰開車誰給錢(或回數票)確實符合此法條...現在...誰知道開車的是誰???只怕自己舉證的額外花費更高...小心以後連人都要你植入晶片來辨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