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飛利浦氣炸鍋...開箱文

oiio wrote:
我家的炫風烤爐用到現...(恕刪)


你就別再說了! 哈~~~

我上次還發信去問 消基會 問說 486 這樣的自寫自推的商業行為(雖然他自稱是自行購買,但是沒人知有沒有 前錢後謝 的存在) 算不算是寫手,有沒有必要清楚表明! 

結果 消基會 說! 


三、有關您反映486的大丈夫週記網站(下稱被檢舉人)長期以使用者的寫手方式,進行團購販賣,是否不須揭露其收費行為乙案,經本會連結您所述3網址,有關烘鞋機、空氣清淨機、運動架等商品之文章,則已揭示該等商品係由廠商提供試用,且文章末段均載有「團購登記請按此」,依具有普通知識經驗之交易相對人之判斷能力,尚得合理認知被檢舉人與商品供應者具有一定之合作關係,不致誤認乃與廠商無涉之純粹第三人意見,爰本會現階段尚難認被檢舉人未揭露其與廠商間之利益關係。


所以代表 消基會 已證明是算「合作關係」的廣告行為,若是消費者自已相信了,就是自已的事了!

所以 網路上文章 看看就好,並且還要小心有可能被別人告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求照片
oiio wrote:
我家的炫風烤爐用到...(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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