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尼爾 wrote:小弟的友人,大概五...(恕刪) 對加盟總部而言,加盟主只是其中一家分店但對很多加盟主而言,這個店就是他的全部小弟附近有一家賣麵的加盟店去年開幕的聽說當初聽信總部的分析把房子押了,貸了四百萬下來作不知道總部怎麼分析的,在工業區旁開一家一碗100多元,還吃不飽的店不過短短幾個月聽說年輕的老闆娘,在過年的時候,在店裡吃藥人還沒送到醫院就沒救了現在每天經過這家店看著冷冷清清的生意................
大野狼 wrote:薪資 23000*2 = 46,000店租 = 22,000電費/雜支 = 20,00046000+22000+20000 / 30天 = 約 3,000/天不知6000是怎麼算的 ?..(恕刪) 加盟,材料,都不算,薪資 2 人夠嗎?一天開店可能14小時以上.46,000再乘2倍...3倍...
許尼爾 wrote:他已經找到一個正職店長讓他經營,薪水可能是23K 加淨利30趴分紅,而他要去找收入更多的工作來貼這個坑。 請員工經營而自己去找其它工作,覺得應考量以下問題◎自已下班後會到店裡看嗎。(我是覺得一個人兼2份職業長期下來太累了,可以撐多久是個問題)◎員工會把它當作自己的事業來經營嗎。(見過的實績答案大部份是否定,若有這樣的員工最後學成了也大部份會自己創業)~以上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