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商譽只是道歉不用賠錢? Gogoro 老闆是好人。你要好好改過。
我自己也有gogoro 2,還蠻好騎的,除了右手按鈕不直覺、電池太重外,目前倒是沒發現什麼缺點。比起油車的話,我還是喜歡gogoro。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這需要道歉?不就是毀(恕刪)


這其實也有風險

誹謗罪之『他人』除自然人外,亦包括法人。該「他人」須為特定或可得特定之人,惟雖未指明其姓名,如就行為人表示之旨趣及其他情事綜合觀察,得推知其所指為何人者,亦足當之

就算用影射
從上下文觀察
或者回應的內容都知道再講誰
甚至是在哪個版面下發文
整體觀察明顯能推知對象是誰
誹謗還是可以成立
https://www.flickr.com/photos/roxsoul/
FlourishHolly wrote:
道歉聲明本人林學憲,(恕刪)


這篇很重要欸
樓主這三年的發文通通集中在電車版

算是求仁得仁,恭喜樓主,正式成為道歉名人

跟蔡至謙先生是同個等級了
怎麼沒看人在跟luxgen道歉的

果然還是有差別呀
要評論不是不可以

只是,沒必要在網路平台評論啦

自己好友家人聚會時閒聊評論,要講到多難聽也沒人管

雖然是可受公評之事,可針對產品/服務評論

講到"IPO 到股市洗錢轉手為目的",就真的太超過了

真的沒必要把網路當自己家裡客廳!!!
HundredDays wrote:
拍拍gogoro洗錢(恕刪)


五分奉上, 示範怎麼黑人不給吉的方法.

話說只要IP不在台灣, 就算知道帳戶是誰有法子告得了嗎?!
FlourishHolly wrote:
道歉聲明本人林學憲,...(恕刪)

道歉沒附連結也不知道是那篇。
FlourishHolly wrote:
道歉聲明本人林學憲,...(恕刪)

哈哈哈哈哈
FlourishHolly wrote:
道歉聲明本人林學憲,(恕刪)


沒想到G還K一樣

怕怕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