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feng wrote:會提醒她轉彎多擺頭看,關於路權....請看5樓交通部98.07.03.交路字第0980040138號書函 第 94 條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影片無法證明前車是打左燈或右燈,需要其他證據。當往右擺頭的瞬間,就已經決定=>車輛往右,放棄左邊路權,燈號錯誤。接著往左的瞬間=>蛇行,危險駕駛。後車輛因為有注意前車右彎動作,所以做出往左迴避動作。當前車右彎又左彎時,監視器在17-18秒顯示後車有注意踩煞車燈亮。好吧,以上說的也不知道在法院算不算數。--規則第 94條第 1項之規定指的是下面這段。第 94 條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看後方行車記錄器影片,以我個人騎車習慣判斷,是不認為對方有進行前車意圖判斷...那個超車騎法就是一條直路滴滴隆.....樓上很多人提到前車打方向燈右偏再左轉的假動作!! 真的大家在路上遇到前車是這種狀態,當下後車的各位腦中判斷時不會直覺式速度放緩?! 尤其你搞不懂前車意圖時???!!話說都進入住宅區了,車速還這麼快,是煞車都很好,還是有自信巷口人衝出來都應對得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