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跟你不太一樣,我是申請停止合約,放了100多天,車內電池過度放電。這個月我的GOGORO因為放太久車子故障了,花了3200修理。我在七月的時候預計到會有一段時間不會用車,所以才申請停止合約。停用了大概一百多天,本來預計是未滿三個月前就要恢復,但我真的忘記了!停到了一百多天,後來要恢復合約,準備放大電池時才發現車內小電池過度放電已經壞掉了。我停止合約的目的就是想避免電池受損,結果停止合約卻讓我車內小電池故障,當客服說這些責任應由消費者負擔的時候,我覺得不太合理。所以當下就先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申訴完隔天我就開始處理車子的拖吊以及修理,修理費用也是先繳完,接下來就慢慢等申訴結果。行政院消費者保護申訴有分階段,第一次申訴只有審核這是不是消費爭議以及函送GOGORO總公司讓他們決定要不要自行處理,如果企業經營者未於申訴後15日內做出妥適處理,才會進到第二次申訴。我覺得第二次申訴才是重點,這時候才會由消保官處理,我在第一次申訴的時候GOGORO完全沒打給我,但在第二次申訴時不到一個禮拜,GOGORO總公司打來請我回原門市辦理退款。我蠻訝異的,因為網路上不曾看到有誰成功退款,再申訴過程我也有看到這篇文章輿論一邊倒,以為會是一場苦戰,也預計要走到調解委員會或是消費訴訟。當時心想如果打到訴訟都覺得GOGORO沒錯的話,我也沒打算要凹回這筆錢,就當繳學費。至於成功退款的理由,我自己也不太清楚,可能是GOGORO大發慈悲或是消保官幫我爭取到的?GOGORO總公司只跟我說他們開會討論決定讓我退款而已,說下次就不會讓我退款了。分享給大家我成功退款的經驗,還有我寫的申訴書。如果有GOGORO車主遇到這問題,可以這樣處理看看,看能不能拿回這筆金額。我覺得自己運氣好,沒繳學費就上一課XD